湛江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6 湛江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12家,全年保费收入11.67亿元,增长8.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69亿元,增长24.0%;人身险保费收入8.98亿元,增长4.7%。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2.26亿元,下降33.0%,其中财产险赔款0.95亿元,下降7.3%;寿险业务给付1.31亿元,下降44.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市普通高等教育招生1.59万人,在校生5.40万人,毕业生0.97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65万人,在校生6.64万人,毕业生1.69万人。普通高中招生4.84万人,在校生11.78万人,毕业生2.88万人。普通初中招生16.82万人,在校生48.30万人,毕业生14.88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6.95万人,在校生106.69万人,毕业生17.22万人。特殊教育招生203人,在校生1786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7.15万人。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绩。全年投入市级科技三项经费1200万元。实施省级以上“火炬”和“星火”计划项目106项;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0家。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建立省级湛江民营科技园,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增加11家。实施国家和省级星火、农业星火专项、农业科技攻关计划70项;获省科技进步奖17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475项,授权专利296项,增长55.8%。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23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625.8万元。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成功举办首届红土文化艺术节。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10个,博物馆6个,档案馆14个,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书量906万册(件)。广播电台1座,中波广播节目1套,电视台1座。全市有线电视用户32.48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4.5%,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4.5%。出版全市性报纸4810万份,各类期刊28万册。坚持“两为方向”,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全市各电影公司全年共送电影下乡8500场,观众达595万人次;市直文艺团体全年共送戏下乡730场次,观众达73万人次。

卫生事业发展加快。以开展“三平医疗服务”和“10元门诊”为切入点,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巩固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182.44万人,覆盖率35.44%。全市新增农村改水受益人口6.12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0%;新增农村改厕3.7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1.6%,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67.7%。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93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6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个,卫生监督机构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2693张。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成功承办2005年中国(湛江)国际舞狮邀请赛。年末全市共有业余体校9间。全年我市运动健儿共获得了省级以上运动奖牌134枚,其中,金牌50枚,在全省排第七位,银牌34枚,铜牌50枚;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46人。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在公共场所增设大批健身设施,全市共组织各类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182次,参加人数316万人次。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18.0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4.56‰,死亡率5.32‰,自然增长率9.24‰。

全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51.59元,增长8.2%。“十五”期间,年均递增6.3%。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8%,比2000年降低2.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7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50元,增长7.2%,“十五”期间,年均递增5.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2.1%,比2000年降低3.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0平方米,与上年持平。

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5076元,增长11.4%。

年末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2.62万人,增加0.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1.86万人,减少1.1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9.42万人,增加1.5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16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0.26万人。年末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5.11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79万人,减少0.17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6.73万人,减少2.21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9.34万人,增加3.62万人。

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市社会福利院6家,床位1475张,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处。

十二、资源与环境

生态环境改善,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的荣誉称号。全年造林、成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24.1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24.5%,林木绿化率27.2%。

全市工业污染源继续稳定达标,工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三废”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工业污染占全市污染负荷的比重继续下降。全年市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527.93万吨,比上年减少31.2%;CODcr(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1.3吨,比上年增加24.2%;SO2排放量3.92万吨,比上年增加3.43%;烟尘排放量5162.6吨,比上年减少7.6%;工业粉尘排放量745.6吨,比上年增加5.94%。

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大气质量保持良好。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市区大气质量良好并优于上一年,空气污染指数为27—72,在全国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其中符合一级标准(优)的占63.8%。鉴江、九洲江、袂花江、南渡河、湖光岩湖、鹤地水库、湛江港湾等主要江河、湖库、港湾等水体水质及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其中,市区地表水质(湖光岩湖)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50.41平方公里,覆盖率达68.3%,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6dB、67.6dB,都保持在良好水平。市区烟尘控制区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市区新增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赤坎水质净化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1.43%;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654.95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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