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科技事业取得新成绩。《988科技兴湛计划》实施完成,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开招标,全年投入市级科技三项经费1300万元;首创“振兴湛江——市民创意奖”活动;启动实施省级以上“火炬”和“星火”计划项目78项;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4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20.0%;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建立省级湛江民营科技园,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增加25家;建立省级湛江农业科技园。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星火、农业星火专项、农业科技攻关计划56项,比上年增长35%。获省科技进步奖8项。全年受理国内外专利申请235件,授权专利165件。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4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969.43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10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6个。广播电台1座,中波广播节目7套;电视台1座。全市有线电视用户31.21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4.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4.0%。出版全市性报纸4980万份,各类期刊25.5万册。年末全市共有档案馆14个,已开放各类档案855卷(件)。建成粤西规模最大的湛江图书城,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霞山、赤坎两个演出点每周各演一场,三个长假各连续演出7场,共演出了101场,观众达30万人次,演出单位达100多个,参演剧目1000多个,参演人数1万多人。坚持“两为方向”,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全市8个专业文艺团体以农村演出市场为主,全年共送戏演出1373场;全市7个公共图书馆共举办送书下乡活动152次,送书45793册。全市各电影公司全年共送电影下乡4480场,观众213余万人次。遂溪县被评为“中国醒狮之乡”。(见表12)。 卫生事业发展加快。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发生后,全市各级政府增加了卫生投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得到较大加强,全民抗击非典工作取得重大胜利。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网络和“120”急救指挥系统。初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2.06万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进行;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44.5%;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91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6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1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1927张。卫生技术人员16970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137人,注册护士5520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2个,卫生技术人员466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卫生技术人员49人。乡镇卫生院103个,床位3181张,卫生技术人员4396人。(见表13)。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全年我市共有体育业余体校9间,在校学生3657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12.01万人;体育场地4566个;全年我市运动健儿共获得了省级以上运动奖牌197枚,其中,金牌78枚,银牌68枚,铜牌51枚;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256人。成功承办省第六届大学生运动会,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在公共场所增设大批健身设施,全市共组织各类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50次,参加人数300万人次。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出生率继续下降。年末全市总人口为713.94万人(见表14)。全年全市出生人口9.53万人,出生率为13.42‰,比上年下降0.5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48万人,死亡率为3.49‰,比上年下降0.6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9.93‰,比上年上升0.07个千分点。(见表14)。 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3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8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7%;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11918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3.2%。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城市为42.8%,与上年持平;农村为52.2%,降低6.0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1.57万人,比上年增加0.41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33.12万人,减少0.92万人。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34.74万人,增加1.5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5.95万人,参保退休人员8.79万人。年末全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3.62万人,绝大部分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年末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8万人,比上年增加0.82万人;全市共有5.30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0.54万人。(见表15)。 十二、环境保护 全市环境质量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继续保持稳定。全年全市工业污染源继续稳定达标,工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工业“三废”排放总量比上年有所减少,继续呈下降趋势,工业污染占全市污染负荷的比重继续下降。对新项目的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较好地控制了新建项目的污染,有效防止了新污染源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全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得力,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大气质量保持良好。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市区大气质量良好,空气污染指数为30—94,在全国城市中处于中上水平,其中符合一级标准(优)的占49.9%。鉴江、九洲江、袂花江、南渡河、湖光岩湖、鹤地水库、湛江港湾等主要江河、湖库、港湾等水体水质及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市区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50.37平方公里,覆盖率达70.2%,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5dB、67.8dB,都保持在良好水平。市区烟尘控制区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市区加大了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南桥河和海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市区新增加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赤坎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以来,工程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第二期工程也基本完成。各地生态保护工作向深入拓展,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654.95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3.3%。(见表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