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6 佛山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与环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592.33万人,出生率9.86‰,死亡率4.26‰,自然增长率5.60‰。

据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部总户数106.93万户,总人口361.08万人,比上年增加3.02万人,增长0.8%。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全市新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场9间,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0.2万吨/日,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24%,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69.99%,汽车尾气达标率为85.8%。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4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69元,增长9.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6.0%。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9%,下降0.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为6.3%,文化娱乐服务支出所占比重为5.4%。城镇居民现住房总建筑面积人均37.63平方米。城镇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8618.33元,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667.96元。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摩托车112.6辆、家用汽车36.9辆、洗衣机100.4台、电冰箱100.6台、彩色电视机157.7台、家用电脑89.3台、组合音响56.1台、空调器221.8台、沐浴热水器118.1台、移动电话(含小灵通)231.5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58元,增长8.9%。城镇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28330元,增长12.4%。

全市参加养老保险155.08万人;失业保险123.13万人;医疗保险157.09万人;工伤保险172.69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为93%。全市城乡低保救助6.22万人,救助金额8556.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7.89万人次,救助金额1100.97万元。

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56,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1.35。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