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结果公(4)
十、人口 一九八三年底,全市总人口为687.22万人,其中常住户口683.94万人,比上年增加9.52万人,增长1.41%。 注一:本公报地区范围包括广州市属六区、八县。其中完成年度计划与1980年比较及三年平均递增数字则不包括本年新划入的清远县、佛冈县。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按当年现行价格计算,工、农业总产值按一九八○年不变价格计算。 注二:包括全民、集体和个体。全民所有制中,不包括非商业系统数字。 注三:利润总额和亏损总额,均不包括八县数。 注四:本公报中个别数字在发表后有调整,与统计资料部分有出入时,以统计资料数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