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5 张家界市统计局

全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43元,增长12.9%;人均纯收入2944元,增长12.9%,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18.8%、6.3%、154.4%和3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25元,增长15.6%,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文教娱乐和杂项消费分别增长18.3%、5.7%、19.2%、12.2%、45.8%和20.5%,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消费分别下降11.4%和0.7%,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51.95%上升为53.17%;人均住房面积35.27平方米,下降2%。

全市为民办实事省定28个考核项目和市定6个考核项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其中18个省定考核项目和6个市定考核项目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0.83万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0.41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74人,城镇失业登记率为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33.22万人,全年实现农村劳务总收入20.6亿元。年末全市从业人数为89.58万人,比上年增加1.8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55.27万人,第二产业9.86万人,第三产业24.45万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由500元提高为610元。全市“五大保险”年末参保人数为45.5万人,比上年增长15.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8.7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11.17万人、失业保险8.53万人、工伤保险8.19万人、生育保险8.83万人,分别增长4.9%、10.4%、3.7%、32.6%、29.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年末参保人数10.87万人,征缴保险费37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114.95万人,增长6.4%,参合率87.73%。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155-165元/月,农村60元/月,全年共发放7853万元,11.03万人得到救济。全年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资金225万元,948名困难对象得到救助;发行福利彩票217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17万元,接收社会捐赠1512万元,募集抗震救灾捐款1497万元,发放救灾款3008万元;新建(筹集)廉租房面积12.4万平方米,新建农村安居房600户,建成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年末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2个,床位2654张,收养2544人。

十二、人口、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总户数55.29万户,总人口163.95万人,比上年增长0.96%,其中女性人口占48.51%,少数民族人口占72.45%,城镇人口占37.1%;常住人口149.65万人,增长0.71%。全年人口出生率16.4‰,死亡率6.8‰,自然增长率9.6‰,计划生育率89.96%,多孩率0.98%。全年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金335万元,共有5125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

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81.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70.4公顷,灾毁耕地10.1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2公顷。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04.26千公顷,其中水田67.74千公顷。

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1%,武陵源景区全年达优。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3%,地表水质以二类为主,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值71.2分贝。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总面积726.4平方公里。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平方公里,造林1597公顷,森林覆盖率由上年的67.16%上升到68.67%。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163.79万人受灾,6人死亡,损坏房屋16850间,其中倒塌266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千公顷,其中绝收0.3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8.8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5亿元。

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53起,死亡106人,重伤471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3.1%、13.1%、18%;直接经济损失761万元,上升0.7%。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58人,下降28.5%;每十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12人,下降3.6%;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5.99人,下降21.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9.22人,上升1.3%。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8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