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5 张家界市统计局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不断进步。贺龙故居、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旧址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院子、桑植起义旧址、孙开华故居及“二十八宿”古水渠入选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桑植民歌入选首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张家界阳戏、张家界高花灯、慈利板板龙灯入选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年出土文物1000余件。慈利影视文化城已竣工开业,国际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市博物馆、市中心图书馆、永定文化馆、张家界文化影视城、武陵源图书文化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全年新排剧目35个,下乡送戏演出215场,放映电影4884场。在湖南艺术节上,我市获得了2金1银的好成绩。各类大型文艺表演和节庆活动精彩纷呈,“桑植民歌赛歌会”盛况空前。

新闻、广播电视事业进一步发展。完成了426个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建设任务,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为52.7%、93.6%。全市有线电视用户15.35万户,37个乡镇实现了光缆联网;市广播电视中心已开工建设;广播电视新闻稿件在省台上稿430条,在中央台上稿41条,有10件作品获全省广播电视奖。《张家界日报》年发行量2万份,全年出版368期,有87篇新闻稿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稿。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承办了亚洲激流回旋锦标赛、全国激流回旋锦标赛、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大型赛事;举办了全市第三届运动会,打破省纪录4项、市纪录14项,有57人次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全年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8次,销售体育彩票3000万元。在全省第十届运动会上,我市取得了25.75金19银19铜的好成绩。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市拥有卫生机构(含诊所等)294个,其中,医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个、卫生院98个;实有床位3926张,卫生技术人员429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919人、注册护士1212人。全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196例,总发病率263.5/10万,比上年下降22.65%。全年孕产妇死亡率40.39/10万,住院分娩率94.84%,婴儿死亡率13.21‰。全市总献血量224.79万毫升,其中无偿献血占83%。



十一、人口、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市总户数54.38万户,总人口161.4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77.98万人,城镇人口55.0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15.9万人(其中,土家族101.56万人、白族11.21万人、苗族2.67万人)。年末常住人口148.1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12.78‰,人口死亡率6.95‰,人口自然增长率5.83‰,计划生育率92.92%,多孩率1.04%。全市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金202万元,共有3369名奖励扶助对象受益。

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全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17.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07.87公顷,生态退耕1165.93公顷,灾毁耕地3.07公顷。年末实有耕地面积104.16千公顷,其中水田677.33千公顷。

生态市建设加快推进。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由上年的84.9%上升为90.1%,武陵源景区全年保持在一级。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98.9%提高到99.6%,地表水质以二类为主;辐射环境处于安全水平;废气、固体废物排放量分别下降4%、2%,废水排放量增加0.1%;化肥使用量分别下降5.6%,农药使用量增长14.3%。城市区域环境平均等效声级由上年的55分贝上升到56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路长加权平均值由68.1分贝上升到70.3分贝。关闭了一批重污染企业,开展了非法开采、冶炼矿产资源集中整治行动。全市拥有自然环境保护区20个,总面积610平方公里。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33平方公里,营造林37.2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0.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上年的63.67%上升到64.6%,林木覆盖率由66.68%上升到67.36%。

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71起,死亡144人,重伤422人,直接经济损失579万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5.8%、2%、21.1%、2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13人,下降15%。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市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424元,比上年增长11.2%;人均消费性支出6587元,增长19.1%;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35.7%下降为35.5%。每百户家庭拥有成套家具95套、彩电125台、影碟机63台、家用电脑31台、组合音响29套、电冰箱(含冰柜)95台、空调器51台、洗衣机88台、热水器66台、微波炉15台、饮水机62台、消毒柜17台、摄像机2架、照相机30架、普通电话80部、移动电话170部、健身器材3套、摩托车26辆、家用汽车3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91平方米。

农民生活明显改善。全市农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24元,比上年增长8.5%;人均纯收入2388元,增长5.9%,其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5.9%、8.8%、13.6%,财产性收入下降41.9%。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79元,增长6.6%,其中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教娱乐消费、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分别增长0.7%、4.9%、37.1%、15.4%、27.3%、0.9%、20.6%,文教娱乐消费下降4.9%;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54.8%下降到51.8%。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69台、电冰箱10台、洗衣机10台、电话机45部、移动电话66部、摩托车7辆、影碟机38台。人均住房面积35.15平方米,增长2.4%。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8.07万人、8.41万人、7.98万人、2.92万人、5.82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长8.1%、16.8%、7.4%、96.5%、20.9%,全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2.12亿元,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2.04亿元,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启动,参加人数93.46万人,参合率72.05%,统筹基金4692万元,基金支出3843万元,补助参合农民9.74万人次。两区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由120元提高为150元,两县由上年的120元提高为140元,全市36.2万人次得到救济;桑植县、武陵源区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9375人得到救济。全市支付城乡大病救助资金140万元,512人次得到救助;1.2万名五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下拨受灾救济款1380万元,救助灾民70多万人次,保障了灾民和特困户的基本生活。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常住人口数为本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推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