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水运 万吨公里 225457 4.4 客运量 万人 8538.9 10.1 #铁路 万人 49.3 22.6 公路 万人 8477 10 水运 万人 12.63 110.5 旅客周转量 万人公里 503581 22.2 #铁路 万人公里 3716.7 21.7 公路 万人公里 493591 25 水运 万人公里 92.8 11.7 文化产业长足发展,郸城县荣获“中国书法之乡”称号,淮阳县被确定为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实验区。成功举办首届国际老子文化节,太昊陵—老子故里景区成为全省十大精品园区之一,我市通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验收,淮阳县、鹿邑县通过中国旅游强县验收。旅游知名度不断提升,全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76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2.6%,旅游综合性收入35亿元,增长30.6%,其中接待国外游客1.1万人次,增长23.5%,旅游业务收入38万美元,增长27.5。年末共有A级旅游景区4处,其中:4A级以上景区2处,星级酒店16家,旅行社46家。 八、财政、金融业、保险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亿元,比上年增长29.7%,增收5.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亿元,增长41.5%,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2亿元,增长26.3%。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良好。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29.3亿元,比上年增长28.9%。 全市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63.65亿元,比年初增加105.26亿元,增长18.85%。 其中企业存款余额57.53亿元, 比年初增加0.86亿元,增长3.9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95.20亿元, 比年初减少60.68亿元,下降13.31%。 全年金融机构累计收入现金1937.63亿元,累计支出现金1903.62亿元,收支相抵,累计净回笼现金34.01亿元。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2474万元,赔款支出及给付19294万元;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19857.6万元,赔款支出及给付 13588.5万。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597万元,赔款支出及给付 1122万。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新建民办职业学校89所,改造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24.8万平方米,完成初中项目学校39所,扶沟县,项城市被评为全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全市普通中学学校613所,招生313938人,在校生903083人,毕业生329057人,教职工人数40163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83所,招生77515人,在校生228674人,毕业生80543人,教职工人数9834人。初中学校530所,招生248514人,在校生674409人,毕业生248514人,教职工人数30329人。普通小学4027所,招生244202人,在校生1476761人,毕业生246537人,教职工人数57465人。 全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得到加强,除草安全添加剂奈安产品生产工艺和配方填补了国内空白,培育出农作物新品种(系)5个,7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得省级科技进步奖。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申请专利306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个,文化馆14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7个。广播电台1座,调频转播发射台12座,功率3.4千瓦,广播人口覆盖率98.42%。电视台 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12座,功率43.75千瓦,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45%,有线电视用户12.47万户。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总长2403公里。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135个;床位数18430个;卫生技术人员23474人,其中职业医师(含助理)15889人,注册护士5598人。其中医院、卫生院26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病床床位18430张;医院、卫生院17629张;卫生技术人员19187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2229人,注册护士4770人。农村乡(镇)卫生院183个,床位8281张,卫生技术人员1139人,村卫生室5225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120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已经形成;4个县级医院和36所薄弱乡镇卫生院被列入国债项目建设计划;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投入使用、市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基本建成;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手足口病、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008年全市被评为全国全民健身周活动先进单位;全年全市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各项竞技体育比赛获得奖牌58枚。其中金牌12枚,银牌26枚,铜牌20枚。其他名次59人次。沈丘县运动员张志磊在北京奥运会拳击比赛中勇夺银牌。全民健身蓬勃发展。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8年末全市总人口1086万人,常住人口99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3万人,出生率10.43‰;死亡人口6.49万人,死亡率5.99‰;全年净增人口4.8万人,自然增长率4.44 ‰。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5.98元,比上年增长1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838.25元,增长16.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944.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37.6%。农民人均纯收入3605元,增长15.4%,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农民从农业生产中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435元,增长16.73%,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65%。从畜牧业生产方面得到的纯收入人均345.5元,增长17.5%。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18.5元,增长17.5%,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073.3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3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