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4 新乡市统计局

生态自然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成豫北黄河故道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4780公顷。建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点)20余处。其中,国家自然保护区2个,保护区面积42640公顷;省(部)级自然保护区6个,保护区面积21381公顷;市区自然保护区5个,保护区面积7695公顷。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03年全市出生人口5.44万人,出生率9.97‰;死亡人口2.60万人,死亡率4.77‰;全年自然增加人口2.84万人,自然增长率5.20‰。年末全市总人口547.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5.5万人,占30.2%;乡村人口381.93万人,占69.8%。

人民生活继续提高,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31元,比上年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90元,比上年增长16.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2324元,比上年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09元,比上年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58元,比上年增长5.5%。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86.87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428.16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3.63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80万人。33.73万职工和11.24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31.35万职工和10.25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563.1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9742人。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市有各类收养性福利院3个,床位185张,收养11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会服务设施200个,农村社会保障网络475个。全年发行福利彩票4128.4万元,接受社会捐赠423万元。

注:

1.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地表达地区GDP,将“××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名称调整为“××地区生产总值”。

3.公报中新乡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