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2 烟台市统计局

全市拥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个,艺术表演场馆6个,公共图书馆14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3个,博物馆7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全年共出版各类报纸12396万份,期刊659万册。全市共有县级以上广播电台10座,对国内广播节目12套,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100%。县级以上电视台13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0座,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用户173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5万户。

全市共拥有卫生机构723所(不含诊所),其中医院145所,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34所,卫生防疫、检疫、监督机构18所,妇幼保健机构13所,卫生教育、培训、科研机构13所。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6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8万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94.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381.47万人,参合农民补助标准由每年人均60元提高到80元。参合农民就医报销额2.35亿元,增长44.1%;人均报销额1014元,增长23.8%。

城乡群众健身条件进一步改善。烟台籍运动健儿在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取得好1金1铜好成绩,我市获得“振兴山东体育突出贡献奖”。 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全年全市举行上规模的各种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达70余次。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目前体育公园已有国家或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命名设立的训练基地15个,积极承接国外运动队来烟训练,提高了体育公园综合效益,扩大了烟台的知名度。

十一、环境保护、城市建设

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市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6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市区二氧化氮均值为0.038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77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二级标准。2008年市区降水pH年均值为6.75,酸雨频率为0。2008年八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市饮用水源地除总氮外,其他项目均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地下水水源地均符合地下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全市主要水库均符合地表水II类标准;全市主要河流均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以一类、二类海水为主,100%的测点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要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较好等级。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为68.4分贝,符合国家标准。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2dB(A);夜间为46.0dB(A),基本上保持稳定。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坚持把节约资源落实到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加强监测,实行节能项目评估审查,完成11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关停26.3万千瓦小火电机组、22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完成了套子湾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市区防洪排涝及雨污分流等工程,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发展。

城市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完成了道路绿地景观改造和行道树更换补植工程,对滨海广场南侧的绿地进行了景观改造,新建完成20处社区公园,中心区平均每半径500米就有一处社区公园,市区形成了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相互配套的公园格局。完成幸福区片综合整治和毓璜顶、向阳、奇山、东山部分社区改造整治工程。生活垃圾综合湿解工程竣工并投入运行,对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了扩建改造,垃圾转运能力达到1100吨。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供热年内市区新增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总面积达到3656万平方米,五区供热普及率67.4%,其中芝罘区达到82.6%。

十二、民生事业、社会保障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50元,增长15.4%。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52元,增长11.2%。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即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6.12%。市区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72平方米,增长4.9%。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2.5辆、空调器63.5台、微波炉68.5台、家用电脑72.5台、彩电141台、冰箱119台、洗衣机98台、移动电话191部、健身器材10.5套、钢琴6架、照相机78.5架、摄像机10架。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935元,增长13.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06元,增长8.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78%。全市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28.07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汽车(生活用)2.75辆、摩托车64.48辆、影碟机41.81台、移动电话115.23部、彩电110.45台、电冰箱89.81台、洗衣机61.47台。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85.4万人、127.8万人、81.3万人、89.1万人和67.2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净增7.4万人、18.7万人、5.2万人、7万人和4.7万人。分别征缴保险费43.8亿元、20.8亿元、4.2亿元、1.7 亿元和1.14亿元,增幅分别为22.3%、21.8%、23.5%、30.8%和29%。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续保农民60万人,投保额7亿元,增长75%。全面启动实施了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参保城镇居民达35.7万人,参保率68.4%。年内,按时足额为各类保障对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65.8亿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36元,比上年增加64元。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33元和295元分别提高到380元和335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和540元分别提高到760元和620元。城市低保每人月均302元,农村低保每人年均1300元,分别提高37元和162元。全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3万人。全年救助困难家庭9.65万户、21.62万多人,发放救助金4043.52万元。救助困难学生2.01万多人,发放救助金1479.51万元。救助大病特困家庭309户、771人,发放救助金475万元。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程序,累计救助6137人次,发放救助金1547万元。为市区4797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供暖补助776.9万元。全市已建成社会福利机构63处、床位6915张,分别增加4处和935张。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全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捐赠物资折款共4.5亿元,接受灾区学生就学120人、治疗灾区伤病员68名。

十三、人口

年末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户数为237.02万户,人口为651.69万人,人口增长0.03%,其中市区人口179.39万人。全市全年出生人口4.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6‰,下降0.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8.56‰,上升0.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6‰。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