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1 新余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总人口为108.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39万人,占42.62%;乡村人口62.46万人,占57.38%。全市男性人口57.22万人,女性人口51.63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1.12%;15-64岁人口比重为72.9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5.97%。老年人口达到6.50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1.50万人,出生率为13.93‰;死亡人口0.60万人,死亡率为5.57‰;全年净增人口0.90万人,自然增长率为8.3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3元,比上年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99元,增长4.3%,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1890元,增长6.3%。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1.2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3.43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6.3%和51.3%,分别比上年降低3.2个和2.3个百分点。

职工工资继续增长 。全年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68亿元,比上年增长6.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033元,增长14.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15%。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年全市为2432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3825万元,为6309名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1663万元,养老金支付率、社会化发放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支付率均为100%。“两个确保”成效显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739人,发放保障金192.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783人,发放保障金24.8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市各类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个,床位186张,收养各类人员148人。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3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