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全省文化事业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壮大经营性文化产业,创造了一大批健康向上的文化精神产品。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76个,文化馆、群艺馆113个,公共图书馆104个,博物馆85个。全省共有广播电台10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15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2.89%,比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电视台12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4.86%,比上年增加0.41个百分点。全年共出版各种图书、杂志、报纸2658种,共印报纸54747万份,分别比上年增加211种和1684万份。一批优秀文艺、广播影视作品在国内外获奖,其中:舞剧《瓷魂》荣获文化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并获得5个单项奖;赣剧《詹天佑》荣获“文华新剧目奖”;老年曲艺宜春评话《小平小道》、戏剧抚州独角戏《王妈妈爱鸡》、摄影《母亲归来》同时获得第十三届“群星奖”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加强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076个(包括个体机构),比上年增加675个,其中:医院508个,农村卫生院1539个,疗养院2个,门诊部3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6个,妇幼保健所(站)112个,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9545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1.80万人,其中:医生5万人,注册护士3.54万人;在农村,有乡村医生27445人,卫生员1035人。 体育事业取得丰硕成果。我省体育健儿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夺得了2枚金牌、1个第4名、1个第7名、1个第8名,在第12届残奥会上夺得“1银3铜”,为祖国争得了荣誉,为江西人民争了光。全年我省体育健儿在国际和国内的重大比赛中,奋勇拼搏,共获得33枚金牌、29枚银牌和26枚铜牌;成功承办了第五届全国农运会,我省金牌、奖牌数名列榜首。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群众体育运动进一步普及。全年共发行体育彩票2.62亿元,共筹集公益金0.92亿元。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节能产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年末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职工3939人,省、市、县级环境监测站84个,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257个,比上年增加34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1.0亿元。在全省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11个城市中,有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63.6%;有4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36.4%。在全省监测的15个城市中,建成了69个环境噪声达标区,增加16个;面积达601.7平方公里,增长1.3倍。全省建成了80个烟尘控制区,增加15个;面积达650.5平方公里,增长25.9%。 生态保护工作继续加强。全省已批准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含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3个,生态示范县22个,面积88607.67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67.9%。建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30个,增加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8073.72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4%,提高0.15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控制取得积极成效。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全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3.61‰,自然增长率为7.62‰,与上年相比,人口出生率下降0.4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47个千分点。人口出生率自1993年以来连续11年保持了下降趋势,自然增长率自1997年以来连续7年保持了下降趋势。年末全省总人口为4283.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24.09万人,占总人口的35.58%。全省男性人口为2206.47万人,女性为2077.10万人;0—14岁人口比重为22.45%,15—64岁人口比重为70.6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6.92%,老年人口达到296.42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60元,比上年增长9.5%,同比加快0.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2953元,增收495元,增长20.1%,同比加快14.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6:1,是1997年以来的首次缩小。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38元,比上年增长8.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27元,增长11.5%,增幅分别加快0.6和4.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25.6和31.4平方米,增加1.1和0.8平方米。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全年共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2.59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3.97亿元,总量居全国首位。免费培训下岗职工16.2万人,跨省劳务输出502万人。全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2.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2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万人。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56%,处于调控目标以内。 “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为99.9万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5.69亿元,当期养老金支付率100%,社会化发放率99.95%。为12.3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3.1亿元,为10.2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54亿元。清理并偿付拖欠劳动者工资5.09亿元,其中清偿农民工工资4.93亿元,清欠率96.9%。完成4万库区、深山移民扶贫搬迁任务。改善了12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并提高了救助标准;制定了城市特困群众的救助措施,按国家统一部署,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100.5万人享受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7.5亿元,人均领取的补偿额由上年的51.57元提高到55.11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省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86个,收养人数8.64万人,提供床位10.03万张,社会救济总人数221.42万人。全省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053个,比上年增加799个。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26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1558.8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所列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利润、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价值,不包括能源、原材料等各种中间消耗价值。表示一年内生产的可用于社会最终消费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4)个别数字与年初的快报数略有差距,以正式公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