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
农民人均纯收入5404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36元,实际增长7.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8.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8%。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03万人,比上年增加3.9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9.9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5.05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8.67万人,增加0.1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74万人(含参加新农合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11万人,增加2.50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3.08万人,增加1.0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57万人,增加0.7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84万人,增加1.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43万人,增加0.52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480人,减少3250人。全年2.12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1.85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城镇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141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100万元,筹积公益金408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耕地保有量223.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02.38万亩,连续九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全市县(市)城区以及中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交溪、霍童溪、闽江(古田段)、敖江(古田段)等主要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100%,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蕉城区霍童镇、柘荣县双城镇获得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命名, 全市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企业20家,项目21个,完成投资552万元。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336个。全年关停并转迁企业15家。 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33个,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3.44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0%。 全年新增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33.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8.96公顷。 全年影响我市热带风暴(台风)有4个。全年因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22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3.22万公顷,其中绝收0.15万公顷。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1起,下降20.5%。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50.3公顷,受害面积440.1公顷。 生产安全事故1034起,比上年下降11.6%;死亡199人,上升2.1%;受伤1124人,下降4.3%;直接经济损失1161.19万元,上升21.5%。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36人,减少0.15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3.86人,增加1.57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8起,造成132人死亡、110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2.5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4.71人,减少1.66人。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各类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