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0-01-08 宁德市统计局

全年申请注册商标856件,比上年增长60.2%,年末全市共有注册商标3298件。福建(福安)泰格集团公司“TIGER及图”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使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增至2件。全年新认定省著名商标12件,累计达到57件。全年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累计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2件,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

全年新增21家企业26种产品获福建名牌称号,7家企业、19项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柘荣太子参、坦洋工夫茶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蕉城、福安、寿宁、周宁被列为“福建乌龙”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全年强制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04万台(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年末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1个,剧场、影剧院8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10个,博物馆7个。年末广播电台1座(市级),调频广播发射台11座,广播节目9套,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3.8%;电视台1座(市级),电视节目2套,电视人口综合人口覆盖率96.8%。有线电视用户38.85万户,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干线总长6892公里。

预计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396个,其中医院27个,卫生院116个,预防保健机构20个。年末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727人,其中医生3990人,护师、护士3002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床位6913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6454张。乡村医生资格认定3937人,其中执业注册3220人。

在全省锦标赛上取得16枚个人单项金牌,在两个大项上获得3枚团体金牌。我市运动员代表中国或福建省在国际、国内赛场上共获得2枚世界金牌、1枚亚洲金牌和7枚全国金牌。我市选拔产生16名奥运火炬手。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30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9.26万人,城镇化水平39.1%。出生率12.7‰,死亡率6.5‰,自然增长率6.2‰。

农民人均纯收入468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9.0%,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2.4%。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23万人,比上年增加2.60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8.50万人,增加0.1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81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7.60万人,增加1.08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2.01万人,增加0.9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31万人,增加1.3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91万人,增加0.51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730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2.13万人;参加低保的农村居民11.87万人。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402张,收养各类人员104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4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9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060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34个,投资1134万元。关停取缔违法石板材加工企业99家、违规建设石材加工集中区3个,新建成石材污水集中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000吨/日。对2513家企业开展排污申报核定。

全年宁德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空气污染指数API均值为56,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宁德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均值为69.1分贝,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各县(市、区)城镇饮用水达标率为100%,境内主要流域交溪、霍童溪、古田溪、闽江古田段、敖江双口渡水质功能达标率100%;古田水库水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宁德中心城市内河污染严重,功能达标率为41.7%,比上年下降8.3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呈下降趋势,主要受营养盐污染。

柘荣县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33个,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3.44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10.0%。

全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8432吨,控制在省定目标内,比上年增长4%。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3.49万吨,比上年减少2.7%。

全年新增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8.83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2.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7亿元。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84.73千公顷,其中绝收11.44千公顷。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9起,森林火灾发生率为4.76次/十万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57公顷,森林受害率为0.62‰。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1170起,死亡19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35.0%和11.8%。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51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人数2.29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69起,造成144人死亡、112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4.12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6.37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