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资源与环境 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98个,投资2307万元。全市已有281家企业办理了水污染排污申报登记,195家企业办理了大气污染排污申报登记,67家企业办理了固体废物污染排污申报登记;全年关停并转迁132家生产工艺陈旧、能耗物耗大、污染环境严重而在限期内整治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此外,依法取缔关闭违法企业134家,其中,违法排污企业132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关停并转迁企业2家。全市共建成烟尘控制区7个,面积49.59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7个,面积28.32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5.44%。全市有2个省级生态示范区,6个市级生态示范区。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3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3%。森林覆盖率78.7%。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检测指标中SO2、NO2年均检测结果达国家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优于国家三级标准。长汀县、永定县、漳平市、武平县、上杭县空气质量监测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四条水系水质有所改善,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77.5%,较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但养殖业污染仍较严重。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龙岩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