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全市出生人口55074人,出生率为9.96‰;死亡人口32313人,死亡率为4.96‰;全年净增人口22761人,自然增长率为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658.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98万人,占13.8%,未落常住户口的人员3.06万人,占0.5%;平均每家庭人口4.2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80元,比上年增长7.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7%,其中,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77元,增长12.2%,扣除物价因素,增长16.1%;农民人均纯收入4227元,增长5.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3%。 劳动保障改革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年末,全市已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共有5109户,占应统筹企业的90.4%;新增失业保险投保单位421家。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改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持续增加。年末城市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42台、洗衣机95台、电冰箱105台、摩托车75辆、空调器65台。农村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78台、摩托车82辆、电冰箱27台、洗衣机26台、空调器2台。 注:1.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统计数。 2.各项统计数据未包括金门县。 3.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