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1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59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增长0.62%,平均每户人数3.39人;在总人口中男性134.78万人,女性124.22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8.5:100;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199.4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非农业人口58.6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7%;当年出生人口28996人,出生率11.23‰,比上年上升0.83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3375人,死亡率为5.18‰;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6.1‰。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17元,比上年增长8.7%。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310元,比上年增长4.0%。全年城镇私人建房竣工住宅面积111.86万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全市6.5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市0.99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基本生活费保障。全市基本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单位3269个,参保职工19.17万人,参保率达74%。全市有3795户、1.01万人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累计发放保障金337.55万元;有2776户、0.51万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全年共发放保障金190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2001年,我市先后发生五次特大暴雨、冰雹、龙卷风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全市共有153万人次受灾,成灾93.95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6.69亿元,全市全年共拨出救灾款1062万元,共拨出慰问款21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改善。全市集中供养743人,分散供养3908人。 注1: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以上数据为2001年快报数。 注2:全市常住人口数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1年全市户籍人口数为267104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