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8600个,其中医院360个,卫生院980个,预防保健机构226个,门诊部及诊所6900个。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技术人员9.8万人,其中医生4.3万人,护师、护士3.2万人。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床位8.8万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8.1万张。农村有医疗点的村数占总村数的91%,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7万人。 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在世界和全国重大体育比赛中,我省运动健儿取得2项3人/次世界冠军,4项10人/次亚洲冠军,其中,奥运会冠军1项,亚军2项,季军1项;残奥会上夺得4牧金牌。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展开,全省共部署“全民健身工程”点 500个;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7.2亿元。 十一、环境保护 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较大。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 433个,投资8.22亿元。全省已有9205家企业办理了水污染排污申报登记,5758家企业办理了大气污染排污申报登记,3413家企业办理了固体废物污染排污申报登记;全年关停并转迁266家生产工艺陈旧、能耗物耗大、污染环境严重而在限期内整治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全省共建成烟尘控制区104个,面积816.2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85个,面积384.6平方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42%。 生态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有1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4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9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1.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2%。 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23个城市中有21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其中厦门、福州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排位中分别位列第8位和第10位。23个城市中有9个城市声环境质量等级在良以上;在监测的城市道路路段中,噪声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31.8%,比上年降低8.1个百分点。 主要水系水质状况良好。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占83.6%。全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的占23.1%。9个设区城市的2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9.1%。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继续保持低增长。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5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0-14岁的人口占19.3%,15-64岁的人口占7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8.5%。全省人口出生率11.58‰,死亡率5.62‰,自然增长率5.96‰。全省城镇化水平为4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75.37元,比上年增长1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161.15元,增长10.9%。农民人均纯收入4089.38元,比上年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15.22元,增长10.9%。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4.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38.18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1.6%和46.7%,分别比上年降低0.6个和上升1.6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66.41万人,月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9.49万人;有239.56万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68.21万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有216.45万职工和69.48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省城镇社会福利机构713个,床位15891张。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5653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605个。全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数达587个,覆盖率达62.0%。全省城市有20.5万人、农村有75.3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比上年分别增加1.1万人和58.8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13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74亿元,接受社会捐赠255.20万元。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福建省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按照国家要求,从2004年1月起,全国各省(市、区)GDP的中文名称统一更改为“某省(市、区)生产总值”。如我省的GDP中文名称改为“福建省生产总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