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全省有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4个省级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24个。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6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1.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4%。 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省23个城市中,有21个城市按国家和省的考核要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交通噪声污染较为突出,在监测的城市道路路段中,噪声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52.5%,比上年上升2.8个百分点;9个设区的城市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安静或轻度污染水平。 主要水系水质状况良好。按GB3838-2002标准,全省12条主要水系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的占90.6%。11个主要港湾的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的占37.5%。9个设区城市的20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76.8%。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继续保持低增长。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34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万人。其中,0-14岁的人口占21.1%,15-64岁的人口占7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7.6%。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35‰,死亡率为5.57‰,自然增长率为5.78‰。全省城镇化水平为44.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9.31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631.72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3538.74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83.16元,增长3.2%。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2.3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5.68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43.4%和45.9%,分别比上年降低0.7个和1.6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49.50万人,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0.6万人;有223.48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有61.62万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有175.26万职工和54.74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两个确保”继续得到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省城镇老年福利机构889个,床位18311张。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2712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30个。全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数达823个,覆盖率达83%。全省城市有17.49万人、农村有13.03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比上年分别增加9.29万人和2.69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7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18亿元,接受社会捐赠4619万元。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