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8 福建省统计局

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绩。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66个,面积42万公顷。全省有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0个省级生态示范区。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率保持较低水平。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56‰,死亡率为5.52‰,自然增长率为6.04‰,净迁移率为2.6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440万人,比上年增加30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3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人均消费支出6015元,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3381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03元,增长3.9%。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5.3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3.82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巩固提高。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239.65万人,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7.90万人;有183.61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58.47万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有201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省城镇老年福利机构94个,床位1792张;农村老年福利机构614个,床位8787张。全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368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16个。全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数达785个,覆盖率达78.9%。全省城乡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城市有8.20万人、农村有10.34万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70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50亿元,接受社会捐赠1384万元。

注:1、本公报未包括金门县和连江县的马祖列岛。

2、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3、本公报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