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6 南通市统计局

2006年,我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被授予“保护臭氧层示范市”称号。全市共有10家火电、热电企业完成14项脱硫工程。全年共淘汰各类燃煤设施60余台150多蒸吨。市区和六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以上。市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二氧化硫为0.03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0.03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089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321天,占全年天数的88%。长江南通段主流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8分贝。

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805起,死亡72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0.8%和9.6%。全年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为8人,比上年下降20.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667人,比上年下降7.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54。全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7起,比上年多1起;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道路交通重大事故5起,比上年多2起。

注:

1、公报中部分指标值为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南通统计年鉴-2007》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业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