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质量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155个,国家检测中心9个;监督抽查产品132种,比上年上升11.7%。共有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7个,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4400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89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01.67万台件,比上年增长12.9%;制定、修订地方标准287项,下降5.9%。 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19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35.91万人,在校生130.62万人,毕业生25.73万人。研究生教育招生3.18万人,在校研究生8.91万人,毕业生1.9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6%。全省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4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3.5%。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8%。特殊教育招生0.39万人,在校生3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50.15万人。农村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南京图书馆等一批文化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或开工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文化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文艺创作、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取得新成绩。年末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27个,文化馆115个,公共图书馆103个,博物馆100个,档案馆170个,向社会开放档案216万卷(件);共有广播电台14座,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21座,电视台14座,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9.9%。有线电视用户1227.72万户,比上年增长14%,其中农村有线电视用户新增130多万户。生产故事影剧片7部。全年报纸出版26.23亿份,比上年下降2.1%;期刊出版9065万册,增长3.7%;图书出版43918万册,增长3.2%。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卫生事业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扶持力度,改造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5%,培训农村医疗卫生技术和管理人员2.59万名;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城市居民65%。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610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04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203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09个。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0.5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病床18.94万张。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6.2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1.06万人,注册护师8.28万人,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0.75万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0.4万人。乡镇卫生院0.14万个,床位5.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6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9万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实施万村体育健身工程,全省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在重大国际国内比赛中,获世界冠军15项,创世界纪录3项,创亚洲纪录3项;有33人次获金牌,29人次获银牌,40人次获铜牌。成功承办了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顺利举办了第十六届全省运动会。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大。认真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减排工作,以“三清一绿”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年度目标。年末全省共有环境监测站609个,设立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86.18万公顷。建成烟尘控制区171个,面积达0.35万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93个,面积为0.29万平方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50%,比上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9.91亿吨,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1206.4亿标立方,工业粉尘排放量31.86万吨。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新增造林面积157.8万亩,全国首批6家国家生态市我省有4家,占全国的2/3。 全年发生各类事故42626起,死亡7634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0.7%,死亡人数下降10.5%。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35人,下降25.5%。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全年人口出生率9.36‰,上升0.1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08‰,上升0.0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28‰,上升0.07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54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万人。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根据对5000户城镇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比上年增长14.3%,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5%;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增长11.7%,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6.0 %。根据对3400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比上年增长10.2%,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增长15.9%,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1.8%。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6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40.8平方米。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107.4万人、147.7万人、62.6万人,覆盖面均达92%以上。在全省范围内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省级社会保障支出和帮扶困难群众支出达到66.5亿元,增长37.7%。全省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148.5万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年末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1059.6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301.9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933.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338.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901.1万人。城乡特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初步建立。新增敬老院床位2.7万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55%左右。年末全省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12.11万张,收养8.95万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455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528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3.44万人,筹集福利资金7.28亿元,接受社会捐赠3亿元。 注: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