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3 葫芦岛市统计局

科技事业不断发展。全年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85项,其中:国家级科技计划1项,省级科技计划33项,市级科技计划51项;科技三项费用达2060万元。全年评定38项市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6项;科学技术功勋奖2项;奖励科技人员344人;有4项科学技术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海外学子创业周”形成意向合同9项,“东博会”对接企业20余家。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实现121.1亿元,下降18.9%。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实现21.5亿元,增长4.0%。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03所,在校学生38.7万人。其中:高等职业专业学校4所,在校生0.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5所,在校生1.4万人;普通高中21所,在校生4.5万人;初中104所,在校生10.2万人;小学747所,在校生17.9万人;幼儿园309所,在园生3.8万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279人。全年普通高中招生1.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0.8万人,高等职业学校0.4万人。全年高考录取比例为78.2%。通过省新一轮“普九”达标验收,免除城乡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费,扩大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面,提高农村生活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其中5所学校学生已经进驻。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全市现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3个,艺术表演场所2个,文化馆6个,基层文化站117个,博物馆1个,图书馆7个。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放映电影3000余场次,建设农家书屋161个。全年组织大型演出80余场,第三届文化艺术节、“激情奥运”广场活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主题演出等异彩纷呈。推荐兴城全羊席为省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张学良别墅、郜家住宅、周家住宅三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晋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兴城古城抢险维修工作。全年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6.1%。葫芦岛日报、晚报发行量达到4.0万份和2.5万份,分别比上年增长70.6%和18.6%。

卫生、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卫生方面,全市有医院、卫生院260所,其中:医院58所,卫生院106所。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3万张,其中:医院床位0.6张。卫生技术人员1.3万人,其中:医生0.4万人。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筹集新农合基金上亿元。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29家。体育方面,大力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全年向省专业队输送8名运动员,向省体校输送12名运动员,11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43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省第十届运动会取得8枚金牌、22.5枚奖牌,省农民体育赛事,取得2金1银1铜的成绩。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利用体育竞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九、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城市整体功能进一步优化。确定“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发展目标。启动生态公园建设和茨山河整治工程,连山河、五里河景观工程示范段竣工,形成碧水秀岸城市新景观。棚户区改造建设稳步推进,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16处,总占地面积83.82万平方米,拆迁面积为41.13万平方米,动迁居民近3万人。继续实施“温暖工程”,全年城区供热企业投资5000万元,对5万延长米严重老化供热管网和3万平方米低温户、69台锅炉进行维修改造,对城区3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进行分户供热改造。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全年城区植树16.82万株,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2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53.45%,市区供水综合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日,供水总量0.4亿吨,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9200吨,全社会用电量达68.3亿千瓦时。

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加强。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在已完成工程减排和结构减排的项目中,削减化学需氧量2986吨、二氧化硫19628.69吨,分别完成年度削减指标的162%和112%。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审批建设项目113项,其中环保投资2.4亿元,占总投资的5.1%。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34项,否决不合理项目9个,完成12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汽车尾气和锅炉黑烟等检测治理和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3天,达标率96.4%,比上年提高1.6%。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已建立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

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全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47,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6.63。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人口总户数94.7万户,总人口280.4万人,比上年增长6.1‰。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6.7万人,占总人口的30.9%;农业人口193.7万人,占总人口的69.1%。其中:男性143.8万人,占总人口的51.3%;女性136.6万人,占总人口的48.7%;性别比为1.05:1。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4‰,人口死亡率为5.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969元,增长14.2%。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14227元,增长2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42元,增长16.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12元,增长8.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5%。农民人均纯收入5152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3375元,增长9.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7%。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达27.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6.6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社保水平进一步提高。从地税部门征缴情况来看:全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14.19亿元,比上年增长60.2%;失业保险费征缴0.90亿元,下降10.9%;医疗保险费征缴2.91亿元,增长22.8%;工伤保险费征缴0.41亿元,增长46.4%;生育保险费征缴0.11亿元,增长57.1%;城市低保保障对象7.48万人,增长3.3%;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万人,增长1.5%。

注:1、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据或初步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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