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邮政电信事业继续发展。全年邮政业务收入实现1.0亿元,增长16.4%;电信业务收入实现9.5亿元,增长10.9%。固定电话61.7万户,下降8.6%。移动电话95.1万户,增长20.3%。小灵通电话10.6万户,增长8.4%。互联网接入用户8.5万户,下降32.2%。局用交换机容量73.1万门,增长6.0%。无线市电系统容量13.8万门。移动交换机容量135万门,增长37.8%。特快专递43.5万件,下降8.3%。函件27.5万件,下降28.6%。包裹11万件,下降2.6%。定销报纸累计份数227.4万份,增长2.2%。定销杂志累计份数91.3万份,下降2.6%。 六、国内外贸易业 消费品市场购销两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按销售地区划分,市零售额完成83.4亿元,增长14.1%;县零售额完成14.2亿元,增长12.1%;县以下零售额完成19.0亿元,增长17.3%。按行业划分,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完成104.2亿元,增长12.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完成16.3亿元,下降4.3%;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完成87.9亿元,增长16.7%。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完成12.5亿元,增长29.6%,其中: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完成1.7亿元,增长3.1%;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完成10.8亿元,增长35.0%。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业和餐饮企业共有73家。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的市场6个。 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减速。全年进出口总额实现10.4亿美元,同比下降32.7%。其中:出口总额实现7.5亿美元,下降31.1%;进口总额实现2.9亿美元,下降36.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达1020万美元,同比下降57.9%。 七、财税、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税收稳步增长。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2亿元,增长17.0%;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8亿元,增长14.9%;各项税收完成14.5亿元,增长13.7%。地方财政支出完成56.9亿元,增长50.0%;一般预算支出55.2亿元,增长50.9%。在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支出5.8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农业支出1.1亿元,增长15.1%;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2.5亿元,增长18.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8.0亿元,增长220.1%。全地区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51.3亿元,增长5.8%,其中:国税部门征收33.2亿元,下降0.7%;地税部门征收18.1亿元,增长20.2%。 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77.0亿元,比年初增长24.3%,其中: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5.6亿元,比年初增长10.8%。年末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15.5亿元,比年初增长17.4%,其中:短期贷款197.8亿元,比年初增长28.7%;中长期贷款91.8亿元,比年初增长0.6%。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1952.7亿元,增长26.3%;现金支出1932.6亿元,增长26.6%;收支相抵累计现金回笼20.1亿元。 保险事业保持较快发展。全市保险市场主体达到17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0家,人寿保险公司7家。全年保险费收入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8亿元,增长22.6%;人寿险保费收入7.4亿元,增长29.0%。处理赔(给)付各类保险金3.2亿元,比上年增长52.5%,其中:财产保险赔(给)付额1.6亿元,增长45.5%;人寿保险赔(给)付额1.6亿元,增长61.2%。承保件数达38.5万件,其中:财产险承保件数达17.0万件;人寿险承保件数达21.5万件。 八、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业 旅游业稳步发展。全年旅游总收入达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接待国内旅游者530万人次,增长15.2%,国内旅游收入实现24.8亿元,增长19.8%;接待入境旅游者2.9万人次,增长16.0%,创汇938.1万美元,增长39.6%。全市现有AAAA级旅游区点3处,AAA级旅游区点3处,AA级旅游区点4处,A级旅游区点1处,57家旅行社,24家星级饭店。不断加强旅游市场宣传和监管力度,开展旅游诚信活动,强化景区管理工作,推进旅游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全力推动纪念百万日侨大遣返60周年的“中日葫芦岛再访之旅”活动的开展。海水浴场、碣石遗址、兴城古城、九门口水上长城等诸多旅游资源,成为我市吸引国内外旅游者的重点景区。 科技事业不断发展。全年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91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42项,市级45项。评定38项市级科学技术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3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8项。年内有6项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有4项成果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成果转化资金190万元。全年专利申报量为187项,其中发明专利67项。在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中,与海外学子签订合作项目6项,合同金额1920万元。以科技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年有19项农业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安排科技三项费用203.4万元,培训农民科技经纪人231人。年内全市科技三项费用达2513.5万元;创造工业增加值1.4亿元,利税4381万元,农业增加值6.4亿元。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实现115.7亿元,增长47.7%;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实现12.9亿元,增长39.6%。 教育事业继续发展。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347所,在校生40.7万人。其中:高等职业专科学校1所,在校生0.8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6所,在校生1.2万人;普通高中21所,在校生4.1万人;初中145所,在校生11.5万人;小学901所,在校生20.0万人;幼儿园(班)1297所(个),在园(班)生3.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312人。全年共有1.3万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比例为77.3%,其中本科以上累计录取0.5万人,录取比例为39.2%。普通高中招生1.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0.8万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0.2万人。辽工大、长春工大葫芦岛分校、沈师大渤海学院现有1.4万余名师生在葫工作学习。全市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1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24.5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城市低保和农村困难家庭2.4万名中小学生免除了教科书费。年内新建16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农村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