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地表水水质的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在监测的全省6大河流36个断面中,满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3.9%,比上年上升5.6个百分点;满足Ⅳ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19.4%,与上年持平;满足Ⅴ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2.8%,下降2.8个百分点;超过Ⅴ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3.9%,下降2.8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在80个近岸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60.0%,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15.0%,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例为2.5%,劣四类海水水质比例为22.5%。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和单位12个。自然保护区7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81.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7%。 17、人口和就业 根据2002年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省总人口420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11.6万人,占总人口的55.0%;乡村人口1891.4万人,占45.0%。男性人口2121.7万人,占总人口的50.5%,女性人口2081.3万人,占49.5%。在总人口中,0—14岁659.5万人,占15.7%;15—64岁3203.1万人,占76.2%;65岁及以上人口340.4万人,占8.1%。全年出生31万人,出生率7.38‰;全年死亡25.4万人,死亡率6.04‰;全年净增人口5.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34‰。 就业结构发生新变化。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1034.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7.0万人,下降5.2%,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22.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8.1万人,下降6.8%。年末在岗职工505.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0.3万人。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3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2万人,其中,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2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8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6.5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2.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5万人。 18、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627.4亿元,比上年增长5.3%。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96.2亿元,比上年增长5.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514元,比上年增长13.5%。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24.6元,比上年增长12.6%;农民人均纯收入2751.3元,增长7.6%。 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8.8%,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5.0%,下降0.6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继续扩大。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职工591.1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669.2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81.1万人。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率达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617.0人,比上年末增长76.3%。全省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50.1万人。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到年末,全省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6.4万张,福利院收养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万人。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058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756个。全年全省发行社会福利彩票10.6亿元,共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7亿元(其中地方可支配1.6亿元),接受社会赠款3.7亿元。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