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对外经济 外贸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全年海关出口总值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87%。其中,内资企业出口1.2亿美元,下降9.24%;外商投资企业出口3.3亿美元,增长24.58%。主要出口产品中,服装纺织品出口14866万美元,同比下降9.24%;鞋类出口6672万美元,增长5.67%;机电产品出口7451万美元,增长11.32%;塑料制品出口2834万美元,增长14.56%;玩具产品出口2593万美元,增长72.35%;旅行用品及箱包出口1727万美元,下降9.96%。 招商引资工作效果明显,实际利用外资快速增长。全年新引进外资企业66家,比去年增长26.92%;实际利用外资1.61亿美元(按新口径统计),增长21.5%;合同利用外资2.11亿美元,增长17.13%。 八、金融业 金融运行平稳,效益有所提高。200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198.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68亿元,增长19.75%。其中,企业存款45.68亿元,新增3.42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36.75亿元,新增23.33亿元,增长20.57%。年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6.46亿元,增长11.53%。其中,短期贷款77亿元,增长3.73%;中长期贷款34.64亿元,增长36.38%。中长期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20.98亿元,增长2.12倍,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贷款程序简化,使住房按揭和购车贷款猛增是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全年现金净投放519.27亿元,比年初增加82.74亿元,现金净支出509.67亿元,收支相抵现金净回笼9.61亿元。 九、教育、卫生和体育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教学条件继续改善。2002年末,全市共有小学302所,在校学生11.02万人,比上年增长8.21%;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9.84%。普通中学48所,在校学生5.81万人,其中,初中在校生4.55万人,增长3.0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71%。高中在校生1.26万人,增长12.18%。基础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普高”工程稳步推进,高考升学率再创新高,2002年高考上省大专线人数1702人,比上年增长29.53%。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卫生医疗机构31个,医疗病床1731张,比上年增长2.06%,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3078人,其中,医生917人。社区卫生机构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继续完善。年末共有私人诊所54个,农村设置医疗点数277个,乡村医生461人,乡村卫生员64人。全年卫生医疗机构诊疗324.9万人次。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场所及设施进一步完善。2002年增城籍运动员在国内外体育比赛中,共获世界冠军2项,全国冠军22项。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推广实施,参加体育运动人口不断增加。中、小学体育锻炼达标人数11.79万人,达标率99.12%。 十、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森林公园和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水泥、洗漂印染、电镀等行业污染整治成效显著,“一控双达标”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2900万吨,排放达标量2336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废水排放达标率80.53%。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内。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以上。 城镇环境和面貌继续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高。通过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建成了增城广场,美化装饰了挂绿广场、体育广场、增城公园、蕉石岭森林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修建了府前路、荔星大道、东区一环路等城市主干线,扩建了新塘大道、永新大道和永顺大道等主干线。完善了市公共汽车交通网络,推进城区主要道路的美化、绿化和亮化工程,使市容镇貌有较大的改善,城镇功能不断完善。“生态示范市”工程稳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成效显著,市区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区绿化覆盖面积676.4公顷,增长7.54%;园林绿地面积582公顷,增长5.63%;市区绿化覆盖率36.12%。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2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87平方米。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总人口83.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9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68万人,增加1.27万人。人口出生率10.14‰。死亡率4.33‰,分别比上年增长0.85和0.95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2‰,下降0.09个千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02亿元,比上年增长58.35%。职工平均工资14959元,增长18.42%。农民人均纯收入4509元,增长4.2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77%。农民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增加,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彩电93部,洗衣机43台,电冰箱46台,淋浴热水器50台,摩托车111台,固定电话71部,移动电话73部,组合音响54台。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户面积20.1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3.5平方米。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有部分是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统计口径,不含外来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