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9 绍兴市绍兴县统计局

卫生事业迈上新台阶。年末拥有卫生机构3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3个,实有床位2556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526张,卫生技术人员3673人,其中医生1458人。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深化,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六位一体”功能得到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得到加强,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推进,参保人数达58.59万人,覆盖率达90.3%。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功并通过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新创建省级卫生村16个、社区1个、单位1个,市级卫生镇2个、村13个、社区5个、单位1个。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拥有各类体育场馆数23个,全年共获亚洲级金牌2枚、全国级金牌6枚、省级金牌14枚、市级金牌100枚,体育成绩跃居全市第一位,我县籍运动员徐东香在第十届全运会上获得2枚金牌,成为全市唯一在全运会上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大学生赛艇公开赛,精心组织全民健身宣传月活动,举办了第三届“柯桥杯”桥牌邀请赛、县龙舟赛和中老年文体大展示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共开展体育活动2296场次。柯桥街道湖滨社区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优秀全民健身活动站”,齐贤镇获得浙江省首批“体育强镇”称号。

十一、环境保护

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复查,齐贤镇成为我县第三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年末,已建成省级生态镇6个,市级生态示范镇3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场)23个,省、市、县级绿色学校41所,省、市级绿色社区10个。其中百福园社区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首批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社区,夏履镇中心校成为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绿色认证取得重大进展,ISO14001认证企业突破100家。

十二、城市建设

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绍兴县城乡一体化规划》、《县城2006-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等各种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建成区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由上年46.7%提高到54.1%,城市道路、市政环卫设施、环境景观、河道整治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五大”工程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稳步实施,全县已有18个村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6个村成为市级示范村。2005年,全县各级投入资金2.6亿元,新建小康住宅13.93万平方米,新增村庄道路面积79.24万平方米,新增通村公路10.62公里,新增绿化面积61.82万平方米,新建公厕145只。累计建成移民安置房3.46万平方米,安置落实下山移民191户。

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接待能力进一步提高,成功举办2005中国最发达县域经济论坛、中国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等各类活动和展会。城市设施不断完善,全年新增城市道路路灯198盏,灯箱广告457只,建成区范围内实有铺装道路长度89.06公里,铺装道路面积235万平方米,排水管道长度183公里,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51万立方米。城市卫生治理能力日益加强,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垃圾无害化年处理量10.95万吨,道路清扫面积已覆盖250万平方米。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据公安年报统计,年末户籍人口为70.4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4.90万人,女性人口35.5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9.5%和50.5%。出生人口6446人,出生率为9.15‰,死亡人口4884人,死亡率为6.93‰,全年净增人口1562人,自然增长率为2.22‰,比上年下降0.74个千分点。

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计划生育率达99.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创新,荣获“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称号。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28元,比上年增长13.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241元,比上年增长14.4%。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3.1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7%和36.2%,分别比上年降低0.5、3.4个百分点,年未每百户居民民用汽车拥有量14辆。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新增就业9653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695人次,帮助385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年末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为3.8%。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全年共组织各类职业技术培训21732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828人,参加技能鉴定10022人,核发各类职业资格证书8262本。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18.15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358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享受952元的养老待遇。有13.67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12.11万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为3.24万人发放养老金或生活补助费7339万元。有12.80万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为334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519万元;0.91万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为166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5.7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69.60万人次支付医疗费用8619万元;6.1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5989人次;19.61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为7461名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442万元。

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680人,比上年减少345人,723人得到国家抚恤、补助,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53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成绩显著。年末拥有各类福利院20个,床位1348张,收养751人。社区服务设施184个,全年接收社会捐赠款390万元。

注:①“五个年”是指“结构升级攻坚年”、“外贸转型强化年”“城市功能建设年”“全面改革推进年”、“基层党建深化年”。

②全县公路通车里程807.93公里不包含村级道路、城市道路及两个开发区内道路,为县公路管理段统计数据。

③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未经绍兴市统计局核定,今后均以《绍兴县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④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