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县计划生育率为99.68%。劳动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年末全县有职业介绍机构2个,净安置城镇失业人员1155人,136家再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发挥作用,帮助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2216人,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850万元。建立完善职业培训机构,对3057名下岗、失业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步形成了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增强了社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年末,全县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4.64万人,全年收取养老金637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3.60万人,劳动部门为1864名失业职工提供了失业救济。年末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33.2万人。当年筹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637万元,增长6.2%。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加,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根据抽样调查,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332元,实际增长5.1%。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11205元,增长13.8%,但部分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相对比较困难。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42.75平方米,增长3.3%。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有敬老院26个,床位920张,收养607人。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临时救济7420人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30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85人。妥善安置了退伍军人的生活和就业。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绍兴县统计年鉴》数为准。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