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绍兴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就业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年报统计,1998年末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0.30‰,死亡率为7.27‰,自然增长率为3.00‰。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年末全县有职业介绍机构2个,净安置城镇失业人员512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站)136家,帮助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2010人。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良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改革继续推进,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年末全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4.26万人,统筹金额6877万元,增长13.9%;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4.50万人,劳动部门为1357人次失业职工提供了失业救济。年末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3.92万人,累计已达33.2万人,当年筹集保险基金600万元,累计已达6901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比上年增长4.6%。全县职工工资总额为53274万元,比上年增长8.1%;职工平均工资9849元,比上年增长9.7%。但一部分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41.4平方米,增加3.7平方米。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有敬老院30个,床位640张,收养574人。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临时救济的达6809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06人。全县25个镇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