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9 温州市苍南县统计局

2007年建设135个全民健身苑点和30个农村文体俱乐部,到年底全县505村建设了全民健身苑点,占全县776个村的65%。全年共组织参加温州市17项青少年的体育竞赛,取得金牌55枚,银牌23枚,铜牌15枚的较好成绩。在六月“麦积山杯”全国农民武大赛暨中国-天水伏羲武术大会上,我县11名农民武术运动员代表浙江省二队荣获团体冠军,成功地举办了2007年全国超级短道汽车拉力锦标赛。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25.08万人,其中男性人口65.95万人,女性人口59.13万人;非农业人口27.8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2891人,死亡人口5731人,人口出生率18.4‰,死亡率4.6‰,人口自然增长率13.8‰。

全县当年人口计划生育率76.84%,比上年下降10.8个百分点;初婚女性晚婚率60.71%,提高1.3个百分点;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89.01%,下降0.93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134.41,同比上升2.96个点;一胎次、二胎次和多胎次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4.29、201.67和300.82,二胎次和多胎次出生性别比居高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的关键问题。

全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25273元,比上年增长22.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964元,同比增长22.7%。其中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241元,同比增长20.1%;事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235元,同比增长21.7%;行政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819元,同比增长4.2%。

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40.4元,同比增长11.1%;人均生活费支出12747.4元,同比增长15.5%,其中食品类支出5587.1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8.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09元,同比增长16.3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5709元,同比增长15.13%,食品类支出2497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1.34平方米。全县25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县设镇20个,乡16个(其中民族乡2个)。全县有居民委员会(社区)98个,村民委员会776个。年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个。年末实有社会团体151个。

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9.26万人,比上年增加1.0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6.93万人,增加1.0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33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99亿元。全县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1.62万人,发放养老金2.67亿元。参加工伤保险11.79万人,当年实缴工伤保险费633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3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71万人,离退休职工0.65万人。当年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23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072万元。

全年政府财政用于抚恤和社救支出0.46亿元。全年社会福利院数25个,床位数3647张。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7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3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317人,发放保障资金1562万元。民政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218.9万元。县慈善总会募款4277.4万元,支出救助金1234.5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6910对。

十二、资源、环境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年新增城市道路面积3万平方米,累计108万平方米;绿地面积78万平方米。年末供水管道82公里,自来水日生产能力7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643万吨;排水管道48公里,液化石油气用户55782户。

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75亿元,比上年增长32.5%。自房改以来累计缴存8.41亿元,年末余额6.95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6亿元,同比增长38.0%,年末贷款余额5.9亿元。

生态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已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市级生态乡镇7个、市级生态村58个。建成6所市级绿色学校,2户省级绿色家庭、3户市级绿色家庭,2个市级绿色社区。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河道整治新增31.3公里。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新增14.55平方公里。完成国道、省道、县乡道绿色通道里程75.3公里。“青山白化”治理率达91.7%,生态墓葬覆盖85.4%的行政村。生态公益村累计建成面积为21.7246万亩。旅游区环境已达到达标率95%。

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实现双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削减1510吨,下降5.38%,二氧化硫削减67吨,下降1.5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1.2%,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42.2%。2007年度省控监测点三叉口全年共监测6次,全年取得监测数据72个,其中54个监测数据达到环境功能要求III类标准,占总数的75.0%;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98.8%。

全县有律师机构5个,全年办理国内刑事诉讼辩护案件459件,民事诉讼案件1778件,行政案件诉讼83件。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各类纠纷2986件。全年办理国内公证4546件,办理涉外公证1069件。

全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0起,比上年上升5.9%;交通事故死亡人数56人,同比下降27.3%;受伤人数508人,同比上升3.9%;直接经济损失26.8万元下降45.6%。

全年发生火灾38次,比上年减少3次;火灾死亡2人,比上年减少1人;直接损失287.7万元,同比上升96.6%。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