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临朐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7 潍坊市临朐县统计局

质监工作取得新成就。认真组织实施创名牌和质量兴县工作,山东伟盛铝业等3家企业的3个产品获得山东名牌产品称号,山东华建铝业公司等2家企业的2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加强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食品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作。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老百姓安全危害大、影响面广、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重点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3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350余万元,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起,处结率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人口素质不断提高。2006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21‰,死亡率为4.33‰,自然增长率为4.88‰,合法生育率为98.1%,晚婚率为63.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1:100。年末全县总户数为27.5万户,总人口为85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420元,比上年增加593元,增长5.5%。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48元,增长13.5%,人均消费支出为6015元,增长9.1%,人均居住面积24.8平方米。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8台,电冰箱74台,洗衣机92台,摩托车54辆,移动电话154部,固定电话90部,空调器52台,微波炉28台,家用电脑44台,家用汽车8辆,照相机40架。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546元,增长13.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258元,增长26.6%,人均居住面积28.4平方米。到年底,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95台,电冰箱34台,洗衣机42台,摩托车69辆,移动电话77部,固定电话90部,照相机10架;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实施意见》,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800元。全年共为城镇3141户次、7059人次发放低保金108.8万元,为农村1843户次、4407人次发放低保金92.5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92名。五保供养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300万元,对全县18处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敬老院软硬件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将五保人员全部纳入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大病医疗救助。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487个,参保职工4.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64个,参保职工1.9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职工5.1万人;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398万元。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登记注册类型为非私营的各类法人单位和视同法人单位(不含个体)。

(4)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年快报数或初步测算数,如有变动以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