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2-06 南通市海门市统计局

全市共有普通中学43所,在校生55661人;其中高中9所,在校生17472人;职业中学2所,在校生7525人;小学58所,在校生52008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32人;各级各类幼儿园43所,在园生15468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全市教职工数为8930人,其中专职教师7779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年末共有文化馆(站)共23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42.1万册。举办各类文化展览会29次,组织文艺活动1450次,送书4.3万余册,送电影2752场,送戏66场,创建农家书屋121家,全市22个乡镇文化站阵地建设全部达到省级标准。有专业技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110场次,观众达11.9万人次。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535家,从业人员2275人。全年在省以上媒体发表各类文艺作品112篇(首),获奖作品42篇(首)。正式出版了《中国·海门山歌集》一书和《海门山歌集萃》。《江海清音海门山歌与海门山歌剧》两张音像碟片,旅游收入达7.85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75万人次。全市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56万户,累计达23.52万户,当年新增光缆8公里,光缆总长度达1230公里。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100%。年出版《海门日报》305期,《海门日报》期发行量达2.3万份。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6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各1个,专科防治所1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371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765人,注册护士904人,药剂、检验和其他人员705人。全市拥有医疗标准床位3032张。全年总诊疗病人287.25万人次。当年统筹农村大病基金4389.93万元,参保人数达73.17万人,参保率在95%以上,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全年农村大病补偿金额达4297万元,得保人次数达3.8万人次。

年末共有体育场地数76个,其中系统内2个;全市有等级运动员97人,其中二级29人,三级68人;共有等级裁判60人,其中一级以上16人,二级10人,三级34人。全年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演示会6场次,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超5万人。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10.95亿元。城市建成区面积由上年的16.21扩展到16.32平方公里。年内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7平方米。全年投入公交运营车63辆,运营线路总长度达93公里,客运总量达727万人次;年内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80公顷,比上年增38.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01%;市区园林绿地面积为618公顷,当年新增176公顷;污水日处理能力保持在2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总量达663万立方米;安装路灯道路长度90公里,其中当年新增路灯道路5公里,年末道路照明灯盏数达1.5万盏。年内新增供水管道64公里,新增用户5594户,全年供水总量达1748万立方米,售水量为1268万立方米;新增液化气供气管道9公里,液化气用气人口达18.04人,用气普及率达100%。

全市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11.09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治理工业污染项目74个,完成投资额13823万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03 %。市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二氧化硫为0.0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0.02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092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337天,占全年天数的92.3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 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9分贝。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0.6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085人,全年出生人口6898人,人口出生率为6.84‰;死亡人口7478人,人口死亡率为7.4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6‰。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62元,比上年增长17.2%;人均消费支出9859元,增长13.2%,其中娱乐、教育、文化消费支出1785元,比上年增长49.8%;医疗保健支出426元,比上年下降17.9%;交通与通信支出1016元,增长3.0%;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电脑47台,空调119台,汽车4辆,移动电话157部。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50元,增长12.0%,其中生活消费支出5570元,增长7.9%。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视机141台,电冰箱46台,摩托车68辆,电话(含手机)228部。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7.26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2.9平方米和1.3平方米。

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6.17万人,其中:国有单位2.32万人,比上年下降7.2%;集体单位0.29万人,下降43.1%;其它单位3.57万人,增长13.6%。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491元,比上年增长22.4%。

全年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1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净增缴费人数为10251人,参保率为96.7;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854万元,同比增长109.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25万人,参保率为95.5%,医疗保险收入7520万元,同比增长4.5%;城镇失业保险参保7.31万人,参保率为95.6%。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2.96万人,全年农保费征缴1518万元,有6068人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全年发放养老金757万元。

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25个,共有床位3110张,收养1613人;全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321户、共13542人,其中城镇1664人,农村11878人;农村五保供养515人,供养金额达133.7万元。

注: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工、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系统内)是指某部门系统的数据而不是全社会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