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灵寿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2010-02-05 石家庄市灵寿县统计局

教育“普九”成果进一步巩固,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普通中学25所,在校生23336人。中专1所,在校生1008人;职业高中2所,在校生3848人。小学134所,在校生21758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5.0%,高中阶段入学率71.6%。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场所9个,文化馆(群艺馆)1个,全年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活动7次,举办展览2次。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量4万册。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1个,其中医院2个,中心卫生院3个,卫生院14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妇幼卫生机构1个。年末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83张。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012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740人。体育技能比赛和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展开。全县举办各种运动会4次,参会运动员达1850人次。

十一、建设和城镇环境保护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畅通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县城道路总长度39.14公里,道路面积93.95万平方米,桥梁7座,排水管道长度27.151公里。县城有水厂1座,日产水能力1.48万立方米,供水主管35公里,供水支管54公里,全年供水量190万立方米。全县长途公共汽车营运线路达16条,营运车辆127辆,县城公交车26辆。县内各类营运线路长度130公里,年客运总量33万人次。

环境保护受到重视,城乡环境得到一定改善。重点烟尘污染企业实现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始起步,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容城貌明显改观。全县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8.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0%。县城环卫人数99人,年清扫面积达73.75万平方米,清运生活垃圾6.2万吨,绿化工作力度加大,年末城区绿化覆盖率29.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5平方米。

十二、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2007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10元,比上年增长16.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人均消费性支出5345元,同比增长23.3%,其中医疗保健、居住、交通、通讯等消费支出增幅均在10%以上。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14台,其中,接入有线电视的96台,电冰箱88台,洗衣机108台,空调器92台,照相机34架,成套家具98套,摩托车74辆,摄像机8台,组合音响36台,微波炉34台,淋浴热水器76台,健身器材2套,高中档乐器2件,固定电话112部,移动电话114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手机8部,电脑24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电脑8台,家用汽车8车。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98元,比上年增加111元。农村居民百户耐用品拥有量略有增加,百户拥有彩电75台,洗衣机41台,冰箱19台,摩托车52辆,自行车115辆,固定电话机51部,移动电话机37部,空调3台,抽油烟机2台,影谍机10台,照像机2架,电脑1台。

我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截至2007年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1.93平方米, 66%的家庭住上了单元式配套住宅。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9.07平方米,增加0.05平方米。

注:

1、 本公报中使用的2007年各项统计数据为2007年快报数据。

2、 全县生产总值绝对量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2000年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