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宁乡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96293万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201元,分别增长7.2%和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675元,增长12.1%。其中人均工薪收入6559元,增长6.1%;经营净收入957元,增长25.9%;转移性收入2531元,增长13.2%。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3885元,增长13.5%;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比由上年的8.11:1缩小为7.9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76元,增长12.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42元,增长13.1% 。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213元,增长26.9%;家庭经营收入2314元,增长2.7%;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415元,增长11.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继续高于城市居民增长速度,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继续扩大,由上年的5290元扩大到5899元。 居民消费结构继续升级。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22元,增长18%。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612元,下降17.5%;交通和通讯支出1579元,增长109.7%;旅游消费支出123元,占1.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8%,下降4.2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辆,空调器116台、家用电脑28台,使用互联网26条,分别比上年增加4辆、12台、8台和10条。人均居住面积57.9平方米,增加22.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88元,增长9.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8%,下降2.5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28台,电话机26台,移动电话机26台。人均住房面积58.9平方米,增长16.5%。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全县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5156人,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965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0089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6696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495人。全年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6048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544万元,分别增长26.1%和6.2%。 注:1.本公报数据为各专业年快报数和各主管部门年报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