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0-02-05 哈尔滨市道里区统计局


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区环保投资指数1.6%,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1.8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0.6万吨,综合利用率100%,化学需氧量削减量2.29吨,烟尘削减量248.17吨。已建成噪声达标区11个,面积为33.12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5%。

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一期改造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全市“三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内53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的目标要求,如期完成清河湾、工农大街北侧棚户区改造拆迁工程,拆迁面积达到127.8万平方米,占全市拆迁总面积的53.9%,7866户居民和单位告别棚户区。在全市棚户区拆迁净地验收中,我区被评为甲等优秀标兵。

三、社会事业

科技事业

科技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部门立项6项,得到国家、省、市级各类无偿支持资金220万元,其中,“YF有机稀土崔渗剂”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创新基金项目;“CAL&CGL退火炉配套高精密铸件产业化开发”项目被市科技局列为区、县重大产业化项目;哈博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开发的“基于FFS的交速高精度称重包装成套系统开发”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开发新产品25项,开发先进适用技术项目5项,科技投入3000万元,通过ISO系列认证的工业企业已达35户,新发展民营科技企业71户。

教育事业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至年末,全区在校学生数为56848人;招生数为13470人。其中,高中在校生6982人,招生2306人;职高在校生2735人,招生1032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54人,招生15人;初中在校生22996人,招生5477人;小学在校生23981人,招生4640人。

文化、体育事业

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新加强。全区新建市级图书馆6个、汽车流动图书室8个,新建农村文化站2个,建成全市第一个农村市级图书分馆。拥有基层文化队伍143支、文体骨干4800人。全年共举办重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示)、各种展览等文化活动共150场次,全区文体活动达3000场次(含晨晚练),受益观众约10余万人次。在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上,我区获得奖牌119枚。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安全圆满地完成了奥运火炬传递任务。

卫生事业

城乡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至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不含农村卫生室)241个,比上年增加1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59个,比上年增加8个,门诊部(所)157所(含个体诊所),比上年增加36个。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5%,新农合农民参合率达98.5%。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授予“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社会福利与救助事业

福利与救助事业取得新进展。投入3500万元,建成了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建成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立残疾人康复室26个,新建家庭康复点100个,为26名脑瘫儿童开展了手术和康复治疗。至年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7家、床位999张,共收养老人552人。全区622名重点优抚对象得到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社会保障事业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区共有城市低保户11543户,享受低保人员达24017人,农村低保1411户,享受低保人员达3179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219万元;医保改革稳步推进,全区(登记)灵活就业新办人员和续接医疗保险人员达38786人。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投入2480万元,建设达标社区27个,新建千米社区服务中心2处。在101个社区里实行了星级考核评档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城区“星级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我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先进区和全国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四、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

人口总量继续增加。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3.2万人,比上年增加0.5万人。年末户籍总人口70.6万人,增加0.5万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59.7万人,增加0.5万人;男性34.5万人,增加0.2万人;女性36.1万人,增加0.3万人。

劳动就业

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投入3000万元,组建区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中心,成为全市唯一的区级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基地。在18个街道办事处组建了劳务服务公司,在5个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78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684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9439人次,其中,安置下岗职工3200人次,其他人员17139人次。转移农村劳动力3.09万人次。全区失业人员登记人数为117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共有43151人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

居民收入

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全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3.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664元,增长13.1%,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079元,增长14.8%,事业单位平均工资28572元,增长13.1%,机关单位平均工资38027元,增长6.3%。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810.9元,增长10.8%。

注: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