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4 济南市平阴县统计局

十一、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2008年,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达 33600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11000万元,收缴率为96%,新增扩面人员3600人,清欠660万元,支付142户企业7000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830名遗属补助金9211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 100%。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12037人,收缴养老保险费8164万元,收缴率达100%,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953万元。收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904万元,支付2148万元,收缴个人账户金1984万元,支付1530万元,收缴大额医疗救助金348万元,支付240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154万元,发放养老金96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2964万元,支付798名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141万元。收缴工伤保险金444万元,支付597万元。

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保障。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080元。全县1675人享受城镇低保,5926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602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7处乡镇敬老院全部通过了省一级敬老院评定验收。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00元,支付供养资金184万元。现有床位900张,入住五保对象827人,集中供养率由75%提高到81%。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为770户大病五保户、城乡贫困户、“三老”优抚对象发放救助资金65万元。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建立了慈善机构,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慈善机构普及到村(居)的县。累计募集善款230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6476人次,支付善款1361万元。

残疾人事业继续发展。继续实施“百户安居”工程,为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新建房屋85户,大力实施“生态助残”工程,每户补贴1500元,扶持210户残疾人家庭“一建三改”。对201名精神病患者开展免费服药活动,为181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免费康复训练,为6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十二、人口与居民生活

人口保持低速均衡增长。2008年,全县户籍总人口达370987人,增长0.6%。人口出生率9.38‰,死亡率6.84‰,人口自然增长率2.54‰,上升0.62个千分点。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3:100。

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全县从业人员20.98万人,增长0.6%。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万人,增长1.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89万人,增长3.3%。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8902人,其中,有序转移1900人,自发输出 17002人。安置城镇就业4292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20人,困难群体就业294人。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538本,“双零家庭”就业实现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

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9861元,增加1866元,增长23.3%。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947元,增长1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65元,增长12.7%。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205元,增长14.8%。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596元,增长16.9%。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505元,增长19.9%;人均衣着支出629元,增长2.6%;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815元,增长52.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789元,下降3.3%;人均居住支出821元,增长47.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98%。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汽车6辆,摩托车66辆,电脑62台,空调器100台,电冰箱88台,移动电话176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51元,增长1.1%。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545元,增长4.7%;人均衣着支出176元,增长8.8%;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05元,增长39.8%;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436元,增长3.6%;人均居住支出975元,下降10.9%;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50元,增长57.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8.2%。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住宅电话84部,移动电话95部,电冰箱22台,洗衣机32台,摩托车80辆,电视机112台。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9平方米,增加5.04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4.9平方米,增加2.3平方米。(县统计局)

注:

1.2008年统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平阴统计年鉴-2009》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指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和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5.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