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宝丰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2010-02-04 平顶山市宝丰县统计局

全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6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077吨。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7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10平方公里。

初步测算,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17%。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64.6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2%。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3.97%。

全年共造林7.86万亩。退耕还林面积9.9万亩。完成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1.43万亩。全县参加义务植树117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585万株。森林公园1个。森林覆盖率12.61%。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3起、死亡19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1%和持平。全县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4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3、邮电业务总量不含铁通公司数据;

4、全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只含人保、人险公司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