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庄浪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3-19 平凉市庄浪县统计局

当年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共获奖牌31枚,其中金牌13枚,银牌10枚,铜牌8枚。全年举办县级运动会5次,参赛运动员0.5万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435449人,其中农业人口411729人,非农业人口23720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94.55%和5.45%;在总人口中,女性202532人。根据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2006年末我县常住人口为41.53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9‰。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66.58元,增长8.7%;农民人均纯收入1658.21元,增长7.0%,其中人均现金收入1448.12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50.69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08.34元,增长7.5%。

年末全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8211人;4002名职工和980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906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074户2524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25.3万元;农村低保已保1.45万人,11-12月两月发放保障金72.5万元。

十、环境保护

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目标值之内,总控率达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集中供热率(按4蒸吨以上单台锅炉计算)达到40%,燃气普及率49%,烟尘控制区覆盖率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7%。其中:工业粉尘排放量340吨,去除量870吨;烟尘排放量696吨,去除量11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00吨,去除量11吨;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7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8吨,去除量为9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29%;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为35%。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50吨,综合利用量为5万吨,县城大气环境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为每标立方米0.25毫克,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每标立方米0.03毫克,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每标立方米0.01毫克;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0%,县城和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53分贝和69分贝。

注:1、生产总值及其相关指标为初步统计数,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常住人口、人口自增率为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

3、平均数所用人口数为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