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神木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人口、人民生活及环境保护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2008年末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以及市局评估,全年全县常住人口41.36万人,出生率9.26‰,死亡率5.03‰,人口自然增长率4.23‰。根据公安局年报统计,年末全县共有户籍人口39.92万人,比上年增长1.86%,其中男性21.01万人,女性18.91万人,年平均人口为395559人。至二00八年底全县共出生4373人,出生率为11‰;死亡1262人,死亡率为3‰,自然增长3111人,自然增长率为7‰。农业人口292772人,占总人口的73%,比二00七年增加5285人,增长1.8%;非农业人口106441人,占总人口的27%,比二00七年末104418人,增加了2023人,增加率为1.9%。男、女性别比为111.1:100。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75元,较上年增加3440元,比上年增长27.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28元,较上年增加906元,比上年增长17.68%。 劳动工资稳步增长。全年全县单位从业人数29608人,在岗职工26333人,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5023人,在岗职工13621人;集体单位从业人员917人,在岗职工552人;其它单位从业人员13668人,在岗职工12160人;年内择优聘用大学生1187人。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13268万元,比上年增长39.5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858元,比上年增长38.85%。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1760元/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010元/人;集体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022元/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760元/人;其它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6218元/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503元/人。 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年末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1.02万人,共征缴社会保险金12004.7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4473人,征缴养老保险金6422万元,其中清欠652万元,扩面4325人,占任务的196.5%,为1678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086万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服务人数1572人,进入社区人数1410人,社会化管理率100%,社区管理率92.8%;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3898人,占任务的103.9%,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3424人,占任务的120.8%,征缴医疗保险金3600万元,占任务的133.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3898人,占任务的119.5%,征缴生育保险金200万元,占任务的2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5026人,占任务的100.9%,其中事业单位8987人,企业单位16039人,征缴失业金1435.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853人(其中农民工11116人),占任务的107.1%,征缴工伤保险金346.96万元,占任务的144.6%。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全面启动。 劳动仲裁力度加大,劳动者工资得到保障。全年共处理拖欠工资及劳务纠纷案件187起,涉及劳动者25350人,为劳动者讨回工资503.34万元。处理举报投诉案件568起,清退童工3人,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28户。立案查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7起,调解36起,裁决8起,不予受理3起,结案率100%。 专业技术市场等级提升。全年全县共办理教育、农业、卫生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439人,中级135人,高级20人,组织计算机、经济师等考试报名314人,审核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334人,其中技师40人,高级工150人,中级工144人。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全县新增就业岗位2050万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8%;安置下岗失业人员650人,占任务的130%,其中“4050”人员110人,占任务的183%;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数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累计培训农民工11000人,其中技能培训8000人,创业培训400人,免费职业介绍820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30个,落实贷款户17户,发放贷款46万元。全年共输出劳动力49500人,占任务的105%,其中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800人,占任务的126%,其中有组织输出27000人,劳务输出总收入2.9亿元。人才资源市场建设已于今年全面启动,完成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300多万元。 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全年慈善协会共投入220万元救助了360名贫困大学生;收到抗震救灾款1148.42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进展,保障工作逐步完善和加强。到2008年底,县福利院拥有床位300余张,共收养孤寡老人和遗弃儿童148人,全县有“五保户1635户1732人。全县41956人享受低保待遇,其中农村30077人,城市11879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826.59万元,比上年增长75.57%。 社会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年末全县共有15个镇、4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委会,630个村委会。登记注册社团49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 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全年共削减SO2 排放量76834.66吨、COD排放量1064.4吨。关闭现有60万吨以下兰炭企业65户、167台、557万吨规模,减排二氧化硫6962吨;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减少燃用原煤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400吨;新增天然气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减少燃用原煤1.8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20吨。新增天然气、农村沼气燃料,替代原煤1187.2吨,减排二氧化硫7.6吨。征收排污费2448万元,罚款共计475.8万元,限期整改或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企业163户次。实现污、废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企业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85%,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45%,矿井废水处理率达到50%。全年共监测各类污染源38个,出据监测报告50 份,监测收费完成31.4万元。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它价值量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3、常住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是市统计局评估数据。 4、全县年末总人口、农业、非农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男女性别比由公安局提供。 二00九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