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8 楚雄州楚雄市统计局

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城镇国有及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24360元,比上年增长14.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19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3528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7%,农民人均增收460元。全市152个村(居)委会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和通程控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据民政和劳动部门统计,全年城镇居民共有14924人享受低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54万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居民有18536人享受低保,共发放低保资金248.3万元,粮食86万公斤。辖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7608人,比上年增长3.9%,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4645万元,比上年增长24.5%;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67290人,征缴保险基金235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和1.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90226人, 比上年增长4.7%,征缴保险基金16043万元,比上年增长21.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8717人,筹集保费538.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和5.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