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文化事业以创新为动力,活动为载体,城乡人民文化生活更加繁荣。全年桃源湖共开展群众性文艺演出350场,其余各类演出600余场,观众达40余万人次;市区广场免费放映电影1989场,农村放映电影1838场。参加全州首届社区文艺展演,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荣誉奖1项;辖区拥有图书馆2个,文化馆2个(含群艺馆1个),博物馆1个;全市辖区拥有电视台2个,广播电台2个,电视覆盖率达97%,广播覆盖率达95.5%。 体育事业又创佳绩,群众体育在普及中发展。组织了全市“幼苗杯”球类运动会和小学生运动会,参加全省第四届“百岁杯”老年羽毛球赛和后备力量足球赛,分别获得第一名和第二名;参加省12届运动会足球和体操预赛,分别取得了第三名和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9枚、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以东南片区开发建设和花果山路网建设为主的新区路网建设正在抓紧实施,旧城改造继续推进。全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336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7447万元;年末全市拥有城市街道112条;全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9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4%;建成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31.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全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33.32万吨,达标率达85.6%,比上年提高6.2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9.6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95万吨,利用率达93.9%,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达3.45万吨/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达61.19万标立方米/小时,比上年提高6.05万标立方米/小时。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达494765人,比上年增加675人,增长0.1%。其中:农业人口350628人,占总人口的70.9%;非农业人口144137人,占总人口的29.1%。年内出生人口5584人,出生率为11.29‰,死亡人口3836人,死亡率为7.76‰,自然增长率为3.53‰。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5.2。总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口为112713人,比上年增长0.9%,占总人口的22.8%,其中彝族人口95902人,比上年增长0.6%,占总人口的19.4%,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5.1%。其他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回族(7524人)、白族(4210人)、苗族(1387人)、傣族(616人)和傈僳族(505人)。 城乡居民收入明显提高,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国有及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6066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9868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2484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8%,农民人均增收180元。全市152个村(居)委会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和通程控电话。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8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有14.41万人次城镇居民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15.3%;辖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2075人,比上年增长3.2%,征缴养老保险基金8169万元,比上年下降5.6%;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64069人,征缴保险基金达2246万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78900人, 比上年增长4.6%,征缴保险基金达9319万元,比上年增长14.2%。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有19所养老院,拥有床位431张,收养225个老人;拥有福利院1所,拥有床位12个,收养18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