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7 保山市施甸县统计局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05年末,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4.74万册,图书流通数0.91万册次、1.32万人次;文物保护机构1个,文物藏品1172件;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3个,组织文艺活动159次,藏书35万册;艺术表演团体1个,送戏下乡40场,观众达10万人次,农村“2131”工程电影放映队4个,放映电影818场次;积极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2005年,全县有13个广播站,2部广播调频发射机,137个村实现村村通广播,广播通村率达100%,广播覆盖率达95%;全县有电视转播站1个,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155座,电视覆盖率达95%,有线电视用户达2.1万户。地方自办节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提高,精心打造、全力推出了大型民族风情歌舞《金布朗》,全县广播电视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拥有卫生医疗机构29个,其中:医院18个,门诊10个,专科防治所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25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13张。卫生技术人员500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人。全县共有137个村级卫生所,331名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全县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使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占农村人口的92.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4.2%。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2005年全县已成立体协1个,培养人才11人。参加省级比赛1次,获团体第二名1次。参加地级比赛1次,其中,比赛获个人第一名5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二名7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三名8人次。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控制人口增长取得新成效。2005年末,全县总人口达330655人,比去年增加1210人。其中:农业人口30318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1.69%;非农业人口27475人,占总人口的8.31%。其中:男性168072人,女性162583人,男女比例为51:49。全县总户数80072户,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人,其中农业户70518户,非农户9554户。年内出生人口3494人,出生率10.59‰,年内死亡人口2171人,死亡率6.58‰,人口自然增长率4.01‰,比去年下降0.4个千分点。人口密度165人/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人口25152人,占总人口的7.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11679.9万元,比去年增长18.7%,人均年平均工资达12198 元,比去年增10.9%。根据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17元,比去年增长8.5%,增幅较去年提高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05年全社会住宅投资完成6862万元,比去年增913万元,增长15.35%,竣工住宅面积125884平方米,人均增加住宅面积0.38平方米。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15.87平方米。解决了0.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社会福利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2005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职工1779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总额65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773人,登记失业率3.0%,待业人员596人。全县共有孤寡老人566人,敬老院1所。享受国家救济的城乡居民29822人,发放救济专款205.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951人,发放补助金168万元;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数3717人,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38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注:

1、公报中的对比基数为去年年报数。

2、生产总值(GDP)为季度数、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04年开始,GD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内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各地生产总值”;GN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民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各地收入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