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7 保山市施甸县统计局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04年,全县有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3.62万册,图书流通数0.98万人次;文物保护机构1个,文物藏品1158件,参观人数达6000人次;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5个,组织文艺活动82次,办展览7次,藏书2042册;艺术表演团体1个,送戏下乡22场,观众达8.8万人次,农村“2131”工程电影放映队4个,放映电影405场次;积极组织文化下乡活动,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2004年,全县有15个广播站,2部广播调频发射机,137个村实现村村通广播,广播通村率达100%,广播覆盖率达95%;全县有电视转播站1个,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155座,电视覆盖率达95%,有线电视用户达2万户,地方自办节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提高,全县广播电视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拥有卫生医疗机构29个,其中:医院18个,门诊10个,专科防治所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25张,每万人拥有床位数13张。卫生技术人员501人,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5人。全县共有137个村级卫生所,331名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全县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使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农村改水累计受益率92.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33.67%。

体育事业不断发展。2004年全县已成立体协2个,培养人才9人。参加地级比赛3次,其中,比赛获个人第一名23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二名13人次,比赛获个人第三名20人次。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控制人口增长取得新成效。2004年末,全县总人口达329445人,比上年末增加2146人。其中:农业人口30230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1.76%;非农业人口27138人,占总人口的8.24%。全县总户数79219户,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人。年内出生人口3856人,出生率11.74‰,年内死亡人口2408人,死亡率7.33‰。人口自然增长率4.41‰,比上年下降0.42个千分点。人口密度164人/平方公里。少数民族人口24705人,占总人口的7.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全县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达9837.7万元,比上年增长3.79%,年平均工资达11004 元/人,比上年增15.62%。根据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82元,比上年增长5.6%,增幅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04年全社会住宅投资完成5949万元,比上年增2589万元,增长77.05%,竣工住宅面积122039平方米,人均增加住宅面积0.37平方米。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农民人均住房面积15.59平方米。解决了0.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社会福利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2004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职工1621名,收缴养老保险基金总额910万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274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4544人;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的职工3624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612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57人,登记失业率达2.8%;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全县共有孤寡老人316人;敬老院1所;享受国家救济的城乡居民26600人,发放救济专款186.2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08人,发放补助金117万元;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人数3516人,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284万元,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

注:

1、公报中的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对比基数为上年年报数。

2、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04年开始,GD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内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各地生产总值”;GNP的中文名称,全国称“国民生产总值”,各地区改称“各地收入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