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3-17 玉溪市华宁县统计局

体育: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提高全县人口素质,加快体育社会化发展步伐,体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县共有各类体育场地265块,其中:标准体育场地177块,非标准体育场地88块。有83所中小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面达100%,在校适龄学生人数23241人,达标率99.54%。全年共举办各类节假日群众体育比赛16次,参加人数达10201人次。参加省、市比赛共获金牌24枚、银牌7枚、铜牌3枚,其中:省比赛中我县籍运动员获金牌13枚、银牌1枚、铜牌2枚。向上级输送运动员2名,全县体育人口达7.05万人。

旅游:2004年旅游业成绩喜人。克服了资金短缺,交通不畅等困难,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工作,使旅游经济运行平稳,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及开发工作进展顺利,行业管理和培育工作初显成效,黄金周假日经济大幅增长,实现了“2003年非典” 之后的恢复性增长,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全年共接待游客11.5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实现旅游收入2637.85万元,比上年增长9%。

十一、人民生活

随着全县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由于增资等因素,职工工资继续增加,年末在岗职工8074人,比上年增长1.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154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8万元,增长9.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077元,比上年增加1228元,增长9.6%。从行业看,人均工资最高的达19169元,最低的仅为5010元。

县城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50户县城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县城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9730元,比上年增加2448元,增长33.6%。人均可支配收入8268元,比上年增加2216元,增长36.6%。人均家庭总支出9326元,比上年增加1652元,增长21.5%,其中人均消费性支出6714元,比上年增加950元,增长16.5%。食品支出2250元,占消费支出的33.5%。衣着支出880元,占13.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391元,占5.8%。医疗保健500元,占7.4%。交通和通讯674元,占1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1305元,占19.4%。居住475元,占7.1%。杂项商品和服务239元,占3.6%。家庭居住人口3.14人/户,现住房屋总使用面积24.73平方米/人。现有住房按市场价计算75420元/户。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92部、移动电话160部,使用互联网1.72条,成套家具90套,家用汽车4辆,洗衣机102台,电冰箱88台。彩色电视机120台,家用电脑36台。

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04年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之受价格、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农业丰产增收。据农村60户农民家庭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农民人均总收入3952元,比去年增加621元,增长18.6%。人均纯收入2740元,比上年增加432元,增长18.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加的157元后,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比上年增加275元,增长11.9%)。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2432元,比上年增加488元,增长25.1%,其中:食品消费1004元,比上年增加48元,增长5%。衣着消费105元,比上年增加18元,增长20.7%。居住消费264元,比上年减少30元,下降10.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95元,比上年增加43元,增长82.7%。交通通讯消费268元,比上年增加111元,增长70.7%。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199元,比上年增加15元,增长8.2%。医疗保健消费251元,比上年增加100元,增长66.2%。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52元,比上年减少4元,下降7.1%。年末人均住房面积34.47平方米,住房价值5483元,人均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1710元。每百户拥有大型家具92件,洗衣机43台,电冰箱12台,摩托车43辆,电话机52部,移动电话30部,彩色电视机95部,黑白电视机22部,影碟机37台,组合音响32台。农民的物质需求得到加强,精神生活进一步充实。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继续增长。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4390万元,比上年增加8478万元,增长11.2%。人均储蓄存款4134元,比上年增加371元,增长9.9%。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2004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1686个,其中:企业35个,机关事业单位243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9108人,离退休人员2813人。收缴基本养老金4844.4万元,全年支付养老保险金4313.2万元。

再就业工作进一步改善。2004年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259个,参加保险的职工8056人,支付失业保险金195万元,发生失业职工11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输出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34人。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不断完善。2004年全县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287个,其中:企业77个,机关事业210个。参加保险人员10371人。基本保险统筹基金收入712万元,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收入61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323万元,支出443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530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2004年享受定期补助优抚对象总人数685人,优待金总额192.5万元。由国家供养和救济的老、残、幼人数443人。集体办敬老院5个,床位172张,收养人数80人。社会困难救济20309人次,发放救济金183.4万元,城镇居民生活困难人员定补301万元。全县纳入低保5429人,发放低保金392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抓好重点村项目工程建设,全年实施项目共36件,人饮工程8件,架设管道14.7千米,建水池8个,村内道路改造8项3.5千米。建科技文化室10个880平方米,建公厕9个306平方米,科技推广2件,科技培训4期400人次。实施安居温饱村建设,投入资金41万元。实施的项目共9件,村内道路改造3件2.43千米,建公厕3个76.2平方米,建科技文化室3个242平方米。实施易地开发扶贫,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和发展条件较差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共搬迁147户537人,共建安居房147套17640平方米,人饮工程架设钢管11.6千米,建水池5个,架设通电线路2.35千米,安装变压器2台,新修公路4.7千米,造桥1座。积极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发放扶贫贷款518万元。年内有561人绝对贫困人口解决温饱,17381名低收入人口巩固了温饱。

十二、人口与计划生育

人口控制成效显著。据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2004年末全县总户数55921户,其中:农业户47129户,非农业户8792户。总人口204154人,比上年增加2399人,增长1.19%,其中:农业人口183710人,比上年增加2018人,增长1.11%。非农业人口20444人,比上年增加381人,增长1.9%。在总人口中:男性104443人,女性99711人,男女比例为104.7:100。少数民族55391人,占总人口27.1%。年内出生3154人,出生率15.5‰。死亡2163人,死亡率10.7‰。净增人口99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