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242328人,比上年末增加2000人。全年出生人口1790人,出生率为7.42%;死亡人口1137人,死亡率为4.71%;自然增长率为2.71%。 表9 2005年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标 年末数 比重(%) 全县总人口 242328 100.0 其中:城镇 72698 30.0 乡村 169630 70.0 其中:男性 125466 51.8 女性 116862 48.2 其中:0—18岁 39656 16.3 18—60岁 167328 69.1 60岁及以上 65644 14.6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21元,比上年增长1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7元,增长9.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8.6%,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42%。 表10 ”十五“时期城乡居民生活改善情况 指标 单位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5656 6600 7001 7554 825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 2205 2407 2591 3093 3421 城居民人均恩格尔系数 % 40.11 35.5 36.5 39.10 35.42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 53.12 52.27 52.2 50.56 48.6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378人,比上年末增加839人。其中参保职工3503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325人。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7830人,增加287人,其中参保职工5616人,参保退休人员2214人。全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280人,减少520人。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902人,增加667人。 年末全县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1325人,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全部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由中心代缴了社会保险险费,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8人。全年共有2769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627人,农村居民3201人的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年末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5个(敬老院14个,福利院1个),床位513张,其中福利院59张;收养各种人员409人,其中福利院59人。城镇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8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106.1万元,筹社会福利资金5.3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5.6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 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县新、改、迁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两项制度执行率达100%。建设项目审批45个,环保投入222万元。完成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电石炉烟气除尘,投入电石炉除烟设施资金300万元。创建省级生态小区1个,实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1处。改善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凯江河(罗江段)水质达到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 注:本公报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