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深化教育改革,立足“科教兴县”战略,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初中、小学入学率分别为98.07%、99.65%;初中、小学毕业率分别为99.66%、99.51%。学校总数116所,其中中学校22所,小学校94所(县镇7所,农村87所)。在校学生总数29923人,普通中学在校生9078人,小学校在校生20845人。分课程专任教师1717人,其中中学校692人,小学校1025人。我县今年高考上省控制分数线共457人,录取本科100人,专科生192人。 九、文化、广电、卫生和体育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稳步发展。有县级文化馆1个,乡级文化站19个;通广播的村116个,其中:新增加6个;卫星地面站1216个,其中:新增加120个,增长10.9%;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91.0%、91.2%。 不断深化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对突发的“非典”疫情,全县实现“零”发病率目标。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率。完成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县拥有卫生机构118个,其中:国有25个、集体19个、私营74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536人,其中:执业医师161人、执业助理医师90人、注册护士125人、药剂人员29人、检验人员23人。 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工程。开展运动项目6项,参加运动会人员数3000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人数21000人。2003年全年团体获奖20次,个人获奖178人。国家级激流回旋皮划艇竞训基地落户我县,并于2004年上半年建成。 十、人口与社会保障 全县年末总户数56663户,总人口203786人,增长2.3%。其中非农业人口28820人。出生人口2113人,下降4.52%;死亡人口1159人,上升11.76%。人口自然增长率4.73‰,下降1.19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2.56%,下降6.89个百分点。 城镇单位年末从业人员8863人,下降4.8%。其中:企业3851人,下降11.1%;机关事业5012人,增长0.7%。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03年新增就业岗位820个,有750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下降2.9个百分点;就业和再就业培训464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0%;办理《再就业优惠证》778本;办理用工求职、建档立卡2351人,中介成功1199人,成功率达51%。2003年7月成立了“再就业救助中心”,设立了专门服务窗口,公布了救助热线。2003年5月,正式在28个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7个居委会成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增加基金收入,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共有参保职工4130人,增长24.8%;征收养老保险费1592.76万元,增长101.9%,基金征缴率达98%,提高2.4个百分点。参保人员缴费率为90.36%。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66.94万元。 努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共有8983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际征收298.06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5%。统筹基金支出574.33万元,平均报销率为67.52%。个人帐户基金实际征收184.09万元,征集率为103.7%。参保人员缴费率达100%。开通了县城内与各定点医院、1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网络,发放了参保职工医疗保险IC卡,方便了参保职工看病就医购药。 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224户6042人。实际征收失业保险费152.8万元,征缴率为95.5%,参保人员缴费为100%。支付268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33.5万元,支付门诊医疗补助金3.5万元,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0.58万元。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323名民工追回拖欠工资,为147户企业办理了年检手续。全年共签定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1840份,签定率为92%。及时地受理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纪案件35件,结案率100%。 十一、人民生活与环境保护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2192万元,增长7.4%。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2165万元,增长7.9%。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12876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895元,增长4.7%。 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82元,增收153元,增长5.6%。其中:工资性纯收入410元,增长12.3%;家庭经营纯收入2305元,增长8.6%;财产性纯收入41元,增长41.8%;转移性纯收入126元,下降40.6%。全年农民人均支出总额3815元,增支51元,增长1.4%。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996元,下降14.3%,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55.3%下降为49.2%,降6.1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首次达到我省规定的不大于50%的小康标准。说明我县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基本上达到了小康标准。家庭设备用品支出78元,增长18.3%;交通通讯支出148元,增长61.0%,教育文化娱乐支出334元,增长24.0%。表明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大力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开展对不法排污企业和矿业秩序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共查处矿山矿点135个,查处洗选加工企业共170家。加强了城区的绿化、美化、亮化。完善河滨公园建设,新种植王棕树24株,大规格南洋杉20株。全民义务荒山植树2.1万株,成活率96%。新建公共绿地1800平方米,种植行道树80株,摆放街景花盆80余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