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丰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普通专任教师2195人,其中:研究生毕业7人,占专任教师0.3%;大学本科毕业301人,占专任教师13.7%;专科毕业1323人,占专任教师60.3%。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生活丰富,文艺创作繁荣。春节期间举办了“迎春舞会”、“卡拉OK大家唱”、“歌舞晚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节日的文化生活。小品《敲竹杠》送市参赛获得金奖;小品《一盏矿灯》送市参赛获得银奖,张红、赖小寒同志获得优秀演员奖;参加广东省“欢乐进农家”小戏小品演出获得三等奖。音乐作品《云髻山歌》在参加市“英东杯”少儿艺术花会和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中荣获银奖和二等奖。曾子仙同志荣获中央文明办、国家文化部联合颁发的“社区文化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罗耀华同志的书法作品“居心贫若水,负得重如山”获得韶关市首届“典来杯”优秀奖。 全县现有文化馆(站)8个,博物馆1个,图书馆1个,藏书量5万多册,借阅人数2万多人次,借阅册数4.6万册次。电影机构1个,全年放映电影250场次,电影观众10万人次。全县现有电视转播台1个,地面卫星接收站105座,有线电视用户2.35万户,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7.5%。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院2所,卫生院10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31张,其中医院198张,卫生院10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5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25人,注册护士192人。县级医疗设施逐年改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参与率62.4%。2006年投入农村改水资金1197万元,人口累计受益率95.1%,其中自来水普及率71.2%;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75.5%和73.5%。全年无偿献血469人次。 在第十二届省运会比赛中,我县运动员冯艳劲获得举重比赛的金牌,也是韶关市在本届省运会比赛中获得的唯一一块金牌。全年举办县级以上运动会1次,参加人数216人;举办镇级运动会3次,参加人数167人;参加市级运动会获奖32人。 十、资源、环境保护 据国土资源局统计,全县土地面积196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6.7万亩,园地1.6万亩,林地242.7万亩。 环境质量逐步提升,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2006年,投入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和河堤防洪工程等资金3807万元。其中:工业废气治理896万元;工业废水治理473万元;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250万元;园林绿化250万元;燃气站工程500万元;防洪河堤、清淤等防治工程1230万元。 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火灾事故6起,上升25%;受伤1人,增长10%。道路交通事故24起,死亡21人,受伤30人,分别增长14%、下降22%和42%,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下降72%。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0.55万人。户籍人口24.22万人,比上一年增加121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35万人;农业人口17.8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906人(计生口径),出生率为11.59‰;自然增长率为5.86‰;死亡人口1437人,死亡率5.7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942元,增长6.6%;主要是财政从一月份开始,每人每月增加补贴150元,净这一块就增加1000多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48元,增长5.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3.57亿元,同比增长17.4%;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乡竣工住宅面积25.2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5%。其中:农村竣工住宅面积19.1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1%;城镇竣工住宅面积6.0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3%。 社会保障网逐步扩大。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8170人,下降9.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92人,增长0.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832人,下降43.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020人,增长21.5%;参加生育保险人数4212人,增长26.8%。社会保险基金全年征缴2730万元,增长7.6%;医疗保险基金全年征缴901万元,增长8%。 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机构10所(敬老院9所,社会福利院1所),收养人数115人。全县由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供养的五保户人数1085人。全县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096户,人数7875人,其中城镇居民享受人数607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287.3万元,增长108.7%。全年发放救灾救济资金577万元,救济物资折款19万元,累计救济8000人次。筹集慈善基金280万元。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含义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制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