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保靖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扎实推进。年末有卫生机构57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25所;拥有病床664张;拥有卫技人员933人,其中执业医师177人、执业助师119人、注册护士206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9个;营利性医疗机构28个。妇保工作成绩突出,产妇总数3203人,住院分娩2950人,住院分娩率92.33%,上升9.45个百分点;建卡人数2530人,减少93人;婴儿死亡率为17.50‰;孕产妇死亡率0.62‰,下降0.32个千分点。疾病控制成绩显著,全县共发现治管肺结核病人255例,完成目标任务88.54%;儿童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6.62%,超目标任务4.62个百分点;对新发现的艾滋病病人落实了政府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措施;全县没有“人禽流感”、“二号病”等重大传染病发生。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开展,讲卫生,爱清洁尉然成风。红十字会工作有新突破,计发救灾物质折价79.70万元,帮助灾民和特困户3212人度过了生活难关。农村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建成合格村卫生室100所,自2006年以来累计达245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效果好,全县共有34132名参合人获得补偿,补偿总金额为849万元。全县有乡镇卫生院25所,卫技人员816人;发证的村级医疗点346个,医技人员371人。城镇环境卫生加强,县城共有保洁人员69人,每天及时清扫清运垃圾,城区干净卫生,空气清新。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深入发展群众体育,全县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2次,参加人数4000余人;我县组队参加全省电信系统篮球赛,取得了第六名的优异成绩;我县篮球队代表湘西州参加在常德举行的湖南省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篮球项目比赛,获第八名。竞技体育稳步前进,县体校共有举重、田径、游泳三个训练队,常年在训队员60余人;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上共获金牌15枚,银牌16枚,铜牌25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为292434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235619人,占总人口的80.57%,其中土家族167127人,苗族66575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3.36‰,比上年上升1.17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55‰,比上年上升1.4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81‰,比上年下降0.32个千分点。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9770万元,同比增长21.21%,人均18658元,增加2835元,增长17.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25元,增长16.29%。农民人均纯收入2237元,增加369元,增长19.75%。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10.49万平方米,增长84.66%,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7.52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5.75万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9.79平方米。农民人均存粮406公斤。农民恩格尔系数55.00%。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全年征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共计5776.04万元。全县城镇新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63人,“4050”人员再就业308人,跨省转移就业3650人。全县共培训各类劳动者5935人。10150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退休2003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150万元,发放企业离退休费1845.6万元。6983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2209人,征缴基金3411万元,发放养老金3665万元。新增1545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48人,城镇居民15410人。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79万元,其中: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49万元(统筹基金450万元,个人帐户299万元),征缴大病医疗互助基金91.4万元,征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6万元(个人缴纳15.4万,财政拨款123.2万元)。7372人参加工伤保险,其中农民工3042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48.54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用39.35万元。8560人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41万元。12642人参加生育保险,征缴生育保险基金46.5万元(自收9.7万元,财政拨款36.8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用25.7万元。5050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征缴住房公积金839万元,累计达3065万元。社会福利事业有序进行。年末有敬老院16所,可提供床位585张,入住敬老院549人。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3097户7118人,每月发放低保资金61.3万元,人均85元。纳入农村低保对象2762户6008人,全年发放低保金63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与资源 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0家,其中5家企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责令5家企业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保专项整治十分有力,关闭涉锌企业2家,责令限期治理8家,铅锌浮选企业尾矿废水直排现象基本杜绝。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全年上报建设项目15家,环评率100%,排污申报率75%。全县全年废水排放566800吨,其中达标排放487600吨;全年工业废气排放量24811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达标量533.07吨;烟尘达标量262.02吨;粉尘达标量2722.28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量783000吨,综合利用量5.75万吨。全年征缴排污费66.65万元。 能源消费总量上升,单位能耗降低。全县能源消费总量18.4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49%。其中用电量6272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4.95%。万元GDP能源降低率4.52%。 治安环境有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39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46名,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215名,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53名,追回各类逃犯70名。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件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案件98件247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1件204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05件,审结100件,结案率92.59%,判刑159人;受理民商事案件447件,审结422件,结案率94.41%。司法部门调处民间纠纷1154件,化解成功1138件,成功率98.60%,提高2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