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资源与环境保护 耕地面积减少的势头趋缓,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全县耕地面积33143.29公顷,比上年减少184.68公顷。加强了国土资源保护,切实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行为,对耕地的使用和煤矿的开采开展整治行动,促进了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加强了环境保护,全面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了企业排污行为的整治,进一步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 5.14平方公里 ;环境噪声控制区 1个,面积4.98平方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 %;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 %;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地表水水质监测100%达标。注重生态建设,加大了森林保护和造林绿化力度,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0%,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为63.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88万人,乡村人口43.94万人。我县继续保持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荣誉称号,全县7个乡镇被市评估定为优质服务单位,16个乡镇被定为一类单位。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08‰,比上年下降0.13个千分点;死亡率为4.19‰;自然增长率为4.89‰;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46%。开展了计生奖励扶助工作,确定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63人,落实了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夫妇、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等奖励扶助资金及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助学绿卡资金81万余元。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749元,比上年增加938元,增长10.6%,其中人均工薪收入为6220元,增长21.3%;经营性收入2206元,增长17.0%;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646元,下降20.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14元,增加150元,增长3.6%;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2755元,增长2.3%。 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491元,增长6.5%;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742元,增长14.7%;医疗保健支出453元,增长57.3%;交通和通信支出608元,增长41.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968元,增长8.4%;人均社会保障支出255元,增长20.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2%,下降0.5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城镇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14台、电冰箱78台、家用电脑30台、空调24台、移动电话134部。人均居住面积38.3平方米,增加0.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2837元,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5%,下降0.6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103台,移动电话机98台,电冰箱55台,摩托车46台,洗衣机54台。人均住房面积36.25平方米,增加0.3平方米。 就业形势趋好。年末全县就业劳动力32.67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非农产业劳动力17.97万人。其中年内城镇新增就业2987人,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60人。 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年末全县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3201人。其中: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521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396人,增长6.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104人,增长9.3%;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941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743人。全县审定低保对象16157户(城镇7659户,农村8498户)、26947人(农村11887人,城镇15060人),发放低保金1668万元(农村536万元,1132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永兴县生产总产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所使用的2006年总人口数、常住人口数、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系按国家统计局核准的我县1%人口抽样推断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