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人口控制工作取得成效。200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跻身于“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先进行列。据统计,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0.62‰;死亡率为6.6‰;自然增长率为4.02‰;计划生育率提高到97.18%。实施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鼓励放弃再生育、计生助学金等计生利益导向机制,4862名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家庭子女得到奖励或扶助。全县总人口为63.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52万人,乡村人口45.09万人。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815元,比上年增加1097元,增长14.2%,其中人均工薪收入为5128元,增长10.%;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1658元,增长31.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64元,增长10.3%,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2694元,增长33%。 居民消费结构出现新变化。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093元,增长13.7%,其中人均居住支出568元,增长52.1%;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88元,增长4.3%;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下降0.3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电脑42台,空调34台,微波炉15台。人均居住面积37.9平方米,增加1.6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3038元,增长3.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1%,下降1个百分点;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82台,移动电话机82台,电冰箱43台,洗衣机44台。人均住房面积35.98平方米,增加5.17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8万人,增长16.1%。其中: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5万人,增长38.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01人,增长8.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3万人,增长6%。全县审定低保对象6955户,14090人,发放低保金808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永兴县生产总产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所使用的2005年总人口数、常住人口数、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系按国家统计局核准的我县1%人口抽样推断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