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永兴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2002年,我县紧紧围绕“确保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合格”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强化管理,开展优质服务,大力推进“村为主”,深入实施“三三金桥工程”,人口控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10年被评为全省计生工作先进县。全县计划生育率97.14%。年末总人口6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81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8.42‰,死亡率4.04‰;人口自然增长率4.38‰。全县平均每户家庭人口3.74人。 城镇居民收入有所增加。由于国家提高了“三条保障线”水平,继续增加了行政、事业人员的工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0元,增长15%。农村小康建设稳步推进,建整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8元,比上年净增245元,增长8.8%。人畜引水解困项目投入375万元,解决了3万人的饮水问题。我县农村正向全面建设小康迈进。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8.9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12.5万平方米。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18.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房屋面积为29.6平方米。住房质量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提高,农村住房中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占比重提高。小城镇饮用自来水人口11万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社会福利和劳动保险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县财政全年共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7.34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面100%。全年审定低保对象2108户,共4102人,发放低保金246万元。年末拥有社会福利院床位95张,优抚对象2.2万人;救助各种困难居民1万人次;接受安置退伍军人168人。 公安、检察、法院、武警在维护社会稳定、抗旱救灾、打黑除恶等工作中作出了贡献。2002年全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别下降0.4%和26.1%;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8起,查处治安案件603起,全县90%以上的乡、村实现治安“五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为全县推进“三化”进程创造了稳定、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注: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国内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